流星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太子总在梦中对我求而不得 > 正文 第60章 花期
    乾封二十一年,夏。

    这一年,从年初寒冷的风,到盛夏躁动的暑气,明容处于莫名的烦闷之中,心情之多变,令人费解。

    一朵花开便心旷神怡,一片叶落又黯然神伤。

    心情的好坏,完全没理由。

    与此同时,她变得越来越敏感。

    偶尔,爹娘说话的声音低了一些,她便竖起耳朵,暗自猜疑他们背着她,偷偷议论她的婚事。

    妹妹们无心的一句话,她也忍不住多想。

    ……怎么回事啊。

    明容觉得自己好像得了焦虑症,但是症状又不明显。

    直到盛夏,初春的花谢了,满目郁郁葱葱的绿叶,一声声蝉鸣从树荫间洒落,一阵阵热烈的风拂过面颊,她恍然省悟——啊,十五岁,她的花季雨季,伴随着轻微的青春期综合征,一齐来了。

    即使并非自愿,她也渐渐的,悄悄的生长出叛逆之心。

    皇后和玉贵妃要她吃的营养丰盛的难吃的菜,从前,她再不喜欢,也会看在对方的面子上勉强吃一点。如今,她不想吃,撂筷子走人。

    在现代,长辈见她这样,多半会说,孩子大了,叛逆了,难管教。

    在古代,没人认为她叛逆、作,她们只当她生病,动不动请太医替她看诊。

    老太医捋着胡须,成竹在胸的道,夏季气候炎热,明姑娘不幸被暑气灼伤肺腑,故而胃口欠佳。

    瞎说,明姑娘正在经历人生必不可少的叛逆期。

    老太医对心理学一窍不通,只管开处方,尽是难以下咽的药材。

    明容被迫喝药,一次两次还好,三五次后,忍无可忍。她想,叛逆的代价太大,算了算了。

    可还是心烦。

    怪古代没有学习压力,也怪信国夫人布置的作业太少。

    要是她有高考和考托福之类的烦恼,哪儿有空想这些有的没的。

    明容心烦气躁,不能向长辈发作,就去东宫找茬。

    听赵小秀阴阳怪气几句,顶嘴几句,等心情差不多好转,她就去后院荡秋千。

    元月初,刚过完新年,赵秀命人召集全国各地的能工巧匠,为她赶制一架坚固的豪华秋千,又按照她的描述,制作出大曜有史以来第一座木制滑滑梯。

    东宫的后院变成了小型游乐场。

    长乐和明容都爱玩滑梯。

    长悦公主听说之后,特别心痒难耐,苦于进不了东宫,只能干羡慕。

    明容让赵秀把木工师傅请回来,在长宁宫或者御花园再建一座滑梯,那样大家都能愉快的玩耍。

    赵秀不肯。

    他不仅不答应,还恐吓工匠,威胁他们,若敢在别处建造滑梯,必断他们一只手。

    明容想,赵小秀的心真黑,他这是想垄断滑梯产业啊!

    她心里这么想,嘴上也就说出来。

    时至今日,她知道,不管她说什么,做什么,赵秀也许骂她,奚落她,讽刺她,但绝不会动她一根头发。

    他无底线的纵容,是她放肆的依仗。

    于是她说,赵小秀你当封建剥削者还不满足,竟然学资本家搞垄断。

    她爸妈是真·资本家,都没这么心黑呢。

    赵秀也许听懂了,也许没有。他冷漠的说,想玩就来东宫,不然你在梦里玩。

    ……讨厌鬼。

    步入青春期的赵小秀,性子和从前几乎没差。

    这也难怪。

    赵秀的叛逆期提前了许多年。

    明容认识他起,他就是一个喜怒不定的神经病,无药可救,整天看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对他父皇都敢嗤之以鼻,青春期的那点叛逆早被他透支完了,如今实在逆反不到哪儿去。

    更何况,他忙。

    太子协理朝政,日渐忙碌。

    他对权利的无限**,有效地冲淡了青春期带来的微小影响。

    可赵秀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他变得那么好看。

    有时候,赵秀忙起来,明容在一旁默默地观察他,恍惚便回忆起多年前,他疯病发作时的胡言乱语。

    他说,你不是很喜欢父皇么?……那为何不喜欢我?只要我不死,长大后就是更年轻、更貌美的他。

    神经啊。

    当时的赵小秀根本不懂何为喜欢。

    他之所以满口疯话,之所以强求她的怜悯,不过是因为她和他见过的女孩子不同。

    他习惯众星捧月,习惯接受女孩子的崇拜和仰慕,她不这么做,他不甘心,所以作死作活。

    现在的赵小秀,懂得什么是喜欢了么?

    一两年前,赵秀总爱强调他们在同一条船上,船沉人亡,要死一起死。

    近来,他的口风有所松动。

    他说,明小容,我一死,便化作最凶恶的厉鬼缠住你,白天附在你的头发上,夜里入你梦魇,你的白昼黑夜都属于我。今生今世,永生永世,休想摆脱我。

    明容只当耳旁风。

    至少,他不说船沉了,掀翻她的救命木板,拉她一起溺水的鬼话,总算有长进。

    赵秀有病不治,日常发疯,多年如一日。

    可他当年,的确说中了一件事。

    他真好看啊。

    十七岁的赵小秀,眉眼之间介于男孩和少年之间的青涩褪去少许。岁月沉淀之后的从容,多少消减了他那带刺的锐气。

    他的美貌肖似女子,纤细柔美,笑时如瑰丽的血之花,不笑时,发怒时,又分外清冷。

    但他还是叫人害怕。

    那双细长的凤眸依旧漆黑如夜,深不见底。眼底时而浮现妖气,如薄雾在暗夜深处若隐若现。

    赵秀在想什么,只有天知道。

    他是当朝太子,亦是京城乃至五国第一美少年。他目空一切,为人嚣张又高傲。他的东宫只准她和长乐进,而长乐是他的妹妹。

    她不是。

    赵秀喜欢握她的手,亲亲她的头发,也会抱她。

    他明白亲密的举动代表什么吗?

    鬼知道。

    明容甚至无法确定,他真的懂得喜欢的意义。

    他只说,明小容,我们同生共死,却不说,明小容,你好漂亮。

    他从来不在乎她穿什么裙子,戴什么首饰。她裹着臃肿的厚棉袄,穿轻薄的夏裙,在他眼里仿佛是一样的。

    到底皇帝有眼疾,还是他有眼疾啊!

    她长高了,苗条了,漂亮了,赵秀却瞎了。

    如果真心喜欢她,才不会无动于衷。

    少年初心动,就算是疯子,也该有所表示啊!

    赵秀没有。

    可是,若非心悦她,又为何无底线的纵容她,为何为她学描眉,学上妆,为何在东宫建了个小型游乐场,供她玩乐?

    他一向讨厌吵闹。

    喜欢吗,不喜欢吗。

    明容纠结,青春期综合征因此变得严重。

    早几年,她心烦至此,早就拉住赵秀,直接质问,如今反倒羞于启齿。

    本来也不应该由她主动!

    古代的少年,懂事早,成家立业早,理应比现代人更成熟,更有担当。怎么好叫她一个妙龄少女追根刨底,而他置身事外云淡风轻?……倒显得她特别上心。

    她才不在乎。

    夏夜闷热,明容翻来覆去,难以入眠。

    偶尔,只是偶尔,她也会想——

    如果哪天赵小秀真的表白,如果他诚意十足,那她……她就冷静的回答,容我考虑十天。

    十天太长,五天吧,五天够了。

    三天。

    她考虑三天,给他答复。

    至于答复是什么,她才不会提前想好呢。

    *

    五月中旬,明容初次陪同母亲上山,看望大哥明沣。

    苓娘不想她跟来,但她已经不是乖宝宝明小容,而是叛逆少女明大容,所以她不顾母亲反对,坚持随行。

    明沣待的寺庙坐落于慈义山,离京城不远。

    明容认得这座山,还是因为那幅曾经摆放在东宫,后来被赵秀移去山脚别院的《山河万里图》。

    图中所绣壮丽山河,以京郊慈义山和宁州长湖作为标志物。

    慈义山其实并不出名。

    山中无野味,也没有珍贵的草药,倒有不少毒虫、蛇蝎出没。猎人和商户不往这儿来,百姓怕被蛰咬,也敬而远之。

    故此,慈义山人迹罕至。

    山路唯有一条狭窄的小道,只容一人通行。

    明容走到半路,抹抹汗,抬头远望,寺庙就在前方。

    一间小破庙,冷冷清清的,不见烟火。

    她不由想起前些年陪母亲、姨娘去过的白云寺,那是何等的气派。

    白云寺僧侣众多,一到大开山门的日子,香客络绎不绝,香火从天亮烧到天黑。

    可惜,寺庙的住持超凡脱俗,没有世俗的**,一心研究佛法。他放着大把的香火钱不要,携弟子远游,行踪不明。

    明容还和赵秀提过这事。

    她说:“白云寺的金佛最灵。我在那儿上了三炷香,求佛祖保佑我长高三厘,真的有长高唉!”

    赵秀说:“是么。”

    她又说:“等住持回来,我还要去,就是不知大师何时归来?”

    赵秀一听,低声笑,戏谑道:“被妖怪抓走,回不来啦。”

    他那恶意满满的语调,叫人心里发慌。他比西游记的妖怪更像妖怪。

    明沣所在的小庙和白云寺比起来,宛如民宅和皇宫。

    这庙根本没有香客光顾。

    整整一座山,常驻民只有明沣和他救下的两个孤儿,阿朝,阿暮。他们下山接应苓娘和明容。

    阿朝有一条断臂,阿暮有一条瘸腿,他们行动都灵活自如。

    阿朝见到明容,猝不及防,结结巴巴:“女、女娃娃!”

    阿暮敲他的脑袋,骂道:“呆瓜!这是咱们的大小姐。”

    阿朝讪笑。

    明容问:“你们的庙有名字吗,叫什么?”

    阿朝和阿暮同时开口。一个说:“叫自讨苦吃庙。”另一个说:“没有名字。”

    回答完,两人面面相觑。接着,阿暮又打阿朝的头,骂他笨蛋,呆瓜。

    明容好奇:“谁起的名字?真古怪。”

    两人皆缄默。

    不久,明容终于见到大哥。

    这些年,原主的记忆逐渐苏醒,她记得明沣。

    在她的脑海中,明沣还是少年模样,长发束起。他不喜锦缎绣袍,总是穿一身粗布蓝衣,背一把很长的剑。

    他变了。

    他的头发剃光了,长剑不见踪影。

    明容到的时候,他身穿灰色的僧袍,正在扫地。

    他,好白啊。

    不同于赵秀久不见光的病态苍白,也不同于皇帝的冷白,明沣眉清目秀,皮肤白得像奶油,斯斯文文的。

    明容奔向他,喊道:“大哥!”

    明沣回头,微微一怔,“容容?”他望着母亲,眉心渐渐拧起,“慈义山多蚊虫,娘,您和容容别来。”

    “我也不想带她。”苓娘无奈,“是你妹妹坚持陪我,她想见你。”

    明沣沉默。

    半晌,他抬手,揉了揉妹妹的头发,低低道:“……长高了。”

    “是吧!”明容得意的笑,“我就说我长高了,大家为什么都看不见呢?大哥,只有你——”

    语声戛然而止。

    明容低头。

    大哥当然觉得她长高。

    他上次见到她,她才几岁?她还是个半大不小的孩子。

    明沣替她们倒茶。

    他和母亲交谈,明容就坐在旁边自娱自乐。山中没什么有趣的东西,阿朝拿自己刻的小木剑,送给明容玩。

    苓娘闲话家常几句,突然道:“昭阳长公主很快回来,月底就到。”

    明沣手一顿。

    他把茶杯放下,没说什么。

    苓娘又道:“旧年,长公主攻下西戎的军事要地,西戎军数次反攻,皆被长公主击败,直到年底议和。长公主此时回京,想必西北战局已定,不会再有太大的变数。”

    “玉太师撺掇陛下呢。”明容插嘴。她清了清喉咙,学玉太师的大嗓门,小手豪迈地一挥,“西戎大势已去,即使不出兵,不穷追猛打,他们自个儿也会衰弱。北魏强势,为今之计,以攻打北魏为上!”

    苓娘瞪她,“就你知道的多。”

    明容不甘示弱,“七哥跟我说的。他还说,西戎和北魏有仇,这要把西戎打太狠,西戎选择与昔日仇敌结盟,甚至甘于依附北魏,那可不好办……都是说词罢了。”她叹了口气,有模有样的分析,“其实啊,咱们国库不富裕,只能支持一方战事,燕北开战,西北就得止戈,玉家争军费呢。”

    阿朝惊奇,“大小姐竟懂得如此之多!”

    明容捧着脸笑。

    这不是她自己想的,是太子说的。

    赵小秀真乃绝世大奇葩。

    他挤兑玉家,挤兑昭阳长公主,也挤兑他的母族叶家,对他父皇更是嗤之以鼻。他看谁都不顺眼,连猫狗都厌恶,只肯放她上他的贼船。

    赵小秀说尽天下人的坏话,他觉得世间都是用心险恶之辈,只有他们是一对风雨同舟的苦命人。

    她才不苦命。

    她也有自己的小算计。

    国库不富裕,她提供不了军费,但是她有粮草。哪天七哥若需要,她就给七哥。

    不告诉赵小秀。

    那讨厌鬼不觉得她漂亮,也不觉得她苗条,高挑。

    她抬了抬下巴,说:“我长大了,思想成熟,当然懂得多!”

    苓娘失笑,捏捏她的脸。

    阿朝和阿暮吃吃的笑。

    明沣不笑。他低着头,神情很淡。

    明容想,大哥一向沉默少言,做的多,说的少,性子保守,情绪极少外露。

    他会难过么?

    他和长公主,还有雍西王府那位战死的世子,他们曾经是并肩作战的战友。

    他在庙里住着,斋饭吃着,佛经念着,午夜梦回,还会想念烽火峥嵘的岁月吗?

    她不忍心问。

    苓娘轻叹,道:“沣儿,你在山上,转眼五六年过去……不如,随我回——”

    “我在这里很好。”明沣淡淡道,“娘,您和爹,还有容容,实在不必为我担心。修佛修心,我在山上度过的每一天都受益良多,这是我自己想要的人生。”

    苓娘不再多言。

    临走前,明容说:“大哥,阿朝,阿暮,我过几天再来看你们。”

    明沣摇摇头,给她一个玉佩,说:“平安扣,带在身上。”

    明容甚感奇怪。

    她有一只翡翠平安扣,它不长这样。大哥送她的,明明就是玉佩啊——圆形白玉,雕刻的图案十分奇特,竟是刀剑相击的纹路。

    看着就不太平安的样子。

    她犹豫一下,便佩戴在腰间,抬头,“谢谢大哥。”

    下山后,明容坐在马车里,依偎着母亲。

    马车颠簸,摇摇晃晃,她昏昏欲睡,勉强撑开眼皮。她问:“娘,你方才为何提起长公主?”

    大哥住在慈义山,与世隔绝。

    也许他并不想知道世俗的纷争,也不想听见故人的消息。

    苓娘握住女儿的手,沉默。许久,一声叹息。

    “你大哥啊——”她停顿,似乎不知从何说起,“我一直怀疑,沣儿心悦长公主,苦于求而不得。”

    明容惊讶,睁大眼睛。

    “求而不得……瞧我说的,沣儿怎会去追求?”苓娘苦笑,“长公主和崔家那孩子两情相悦,以沣儿的性子,若当真对长公主有意,也只会埋在心底。”

    明容困惑。

    她回忆大哥的言行,喃喃道:“何以见得大哥喜欢长公主?”

    苓娘轻叹:“傻孩子。我见过沣儿看着长公主的眼神——喜欢一个人,嘴巴会说谎,行动亦能欺瞒,眼睛却骗不了人。”

    明容怔忡,过一会儿,轻声道:“大哥……他好惨。”

    明沣苦苦暗恋的女孩子,与他的好朋友两心相许。

    崔骏战死,雍西王一家迁怒明沣,逼得他不得不遁入佛门。

    长公主下嫁心上人的灵位,毅然代夫出征。她对明沣,不怨不恨已是难得,怎可能还有别的念想?

    明容皱紧眉。

    这些年,大哥心里该有多难受。

    “知子莫若母,无人知晓沣儿的心意,我明白。”苓娘垂眸,注视女儿,“容容不能说出去。”

    明容点头,“可是大哥……”

    “人各有志,强求无用。”苓娘道,“随缘罢。”

    *

    次日,明容带课本去东宫,做功课却心不在焉。她的目光时不时地飘远,飘向窗下的黑衣少年。

    吉祥公公早上送来皇帝批过的奏折,赵秀正在翻看。

    他看完一本,冷笑。

    皇帝的批复哪儿又让他不满意,他的眉间浮现冷冷的讥诮。少年的眼神也是冰冷而尖锐的。像冰锥,像利刃。

    这样的人,怎么才能从眼神中看出喜欢与否?

    “明小容。”

    冰冷的眼神飞射而来,刀子似的。

    明容心神一凛。

    不是喜欢,一定肯定绝对不会是喜欢。

    赵小秀又在挑剔她。

    果然,他不耐烦的问:“你还没写完?”

    明容说:“慢工出细活,我慢慢写。”

    赵秀的视线下移,落在她的腰间。

    明容脸一红,有那么一丁点打死也不承认的期待。

    她想,他注意到她瘦了吗?她的腰变细了,她百分之一百确定,冬书都说她清减了。

    冬书替她穿衣,最有发言权。

    赵秀:“玉佩哪儿来的?”

    明容垂眸,“我大哥送我的。”

    赵秀盯一会儿,嘴角一勾。

    明容又开始悄悄的,偷偷摸摸的期待。

    赵秀终于开口。

    他说:“哼。”

    ……没听错。

    一个字,不,就一个鼻音,哼。

    明容恼怒,因为赵秀无端哼她,更因为她居然自作多情的期待了两秒钟。

    她怒道:“哼什么哼!”

    赵秀淡然道:“过几天,自有人拿走你的玉佩。”

    明容一愣,“你想抢我的玉佩?”

    赵秀瞥她一眼,冷冷道:“我要来何用?”他翻开一本折子,不理她。片刻,他合上奏折,说道:“明小容,过来。”

    明容气闷,“不想动。”

    赵秀便向她走来。

    他挨到她身边,衣袖与衣袖擦碰,水粉色的轻缎与墨黑的锦衣亲密相偎。

    明容端起小矮桌,离他远些。他又挨近,支着头看她做功课。

    明容写了一个错别字。

    她划掉。

    赵秀道:“别写这个,没意思。”

    他拿走她的毛笔,指尖划过她手背,微凉。

    他在纸上写下一个英语单词:heart。

    心。

    他非要明容教他‘梦里’的四国语言。明容说,你学了没用。他不听,一意孤行,软磨硬泡,直到明容松口。

    明容心想,他学了未必无用。

    毕竟,这时代,已有远洋大船从海上而来。大航海时代不是早已经开始,就是在即将来临的路上。

    明容抢回笔,写:SOS。

    赵秀:“何意?”

    明容:“救我。”

    赵秀挑眉。

    明容指着英语缩写,又指自己,“这是暗号,只有你和我看得懂。”

    赵秀笑。他轻点少女的眉心,心情愉悦,“……今天不笨啊。”

    “你才笨。”明容拍开他的手。她盯着SOS,沉默片刻,轻声问,“我哪天落难了,遭殃了,写信求救,你来不来救我?”

    赵秀道:“我救不了你。”

    他答的那么快,假装考虑一下都懒得。

    明容气结,“你不救我!”

    果然,果然!

    黑良心的狗太子——整天就要她怜悯他,要她陪他死,她出事,他竟然撒手不管。

    明容又愤怒,又委屈,把桌子搬的远远的。

    少年凝视着她,无声无息,面无表情。

    他不曾束发,青丝披落肩背,丝丝缕缕缠绕。他的肌肤苍白如霜雪,没有颜色,没有温度。

    半晌,他开口:“你落难,我已经死了,怎么救你?”

    明容说:“骗鬼!”

    “我活着,你不会有事。”赵秀平静的道,“我死了,若非病故,那便是犯下弥天大罪。以防你被我牵连,受苦受累,我先杀你。”

    “……杀你个头!”

    “不杀你,你想上刑场?”

    “你不能别犯下弥天大罪啊!”明容怒火难消,“还有,我为何会被你牵连?诛九族,我也不在你的族内。”

    赵秀轻哼。

    “哼!”明容哼了回去,觉得不解气,故意说,“你不救我,还想杀我,岂有此理。我还不如趁早与你割袍断义,也好保全家宅平安。”

    赵秀的脸色瞬间阴沉。

    明容知道,他生气了。

    她想,活该,不能她一个人气的半死,而他云淡风轻,泰然自若。

    赵秀抬手,用力扯下几根头发。

    他自己的头发。

    明容一脸无语加迷惑。

    少年苍白而修长的手向她伸来,她下意识躲避,护住满头秀发,疾声道:“不准扯我的头发!”

    赵秀不听。

    他拿起小剪子,硬是剪下她的一缕黑发,同他自己的缠绕在一起,打了一个死结不够,又打了一个。

    他把缠丝结藏在枕头下。

    明容发髻歪斜,玉簪掉在地上。她对着赵秀的背影做鬼脸,“幼稚。”

    赵秀回来,替她梳头,挽发。

    他的手比冬书凉,手指也没有冬书柔软。

    少年整个人都透着凉意,如寒冰,似飘雪。明容真怕他在太阳底下融化。

    赵小秀冷淡冷酷,心狠心黑,可他会梳许多种类的发髻,她喜欢什么,他总能很快学会。他对她还是上心的。

    明容心软,闷着的气渐渐消散。

    赵秀坐在她身旁,头轻轻靠着她的肩膀,他的黑发散落她胸前。

    明容掬起来把玩。少年的长发轻软,捧在掌心,总会从手指间散落,如同流逝的水。她重复这个小游戏,乐此不疲。

    她说:“以后,你也不准扯自己的头发。你下手没轻重,伤着头皮,头发再也长不出来,到时候,赵小秀,我看你哭。”

    赵秀闭着眼道:“你割袍断义,明小容,我让你哭。”

    明容凉凉道:“你犯下弥天大罪,死掉啦,可管不到我头上。”

    赵秀说:“死了就从地底下爬出来,生死都不放过你。”

    明容重重地哼一声。

    过一会儿,赵秀又提笔,重新写下:heart。落笔,停顿刹那,他画了一个不太标准的爱心。

    这是明容喜欢的图案。

    逢年过节,她待在家里闷得慌,给长乐写信,给他写信,习惯在落款处画爱心。

    赵秀轻轻道:“心脏。”

    明容摇头,“是心脏的形状。”她在他画的爱心后面,又画一个。

    她眯起眼笑。

    赵秀说:“你去玩。”

    明容唇角的笑意压下去。他每次赶她走,都是这一句话,去玩去玩去玩,她又不是小孩子!

    她收起课本,不咸不淡的,“你忙啊?”

    “不忙。”赵秀答道,“我叫玉英送东西来,你最好别看,省的与我置气。”

    新晋的叛逆少女立刻表示:“我偏要看。”

    赵秀:“随你。”

    他不反对。

    玉英当真端来一个托盘,里面有什么,看不清,东西被锦缎盖住。他见明容还在,微微一怔,“明姑娘……”

    赵秀道:“无妨。”

    玉英颔首,揭开盖着的红布。

    托盘上是一颗心脏,清洗的干净,不带血,也没什么气味。

    明容好奇的猜测,这是哪种动物的心脏?牛心,猪心,羊心?……渐渐的,她的眼神变了,脸色发白。

    都不是。

    不像牛羊猪,更不可能是鸡鸭狗。

    这大小,这形状,该不会——

    赵秀拿起锋利的匕首,刀柄嵌着绯红的宝石,血光闪烁。

    他比了比心脏,从中间划开,动作不快,但流畅,优美似行云流水。他切心脏,比切梨分桃更随意,浑然不觉有何不妥。

    他看着切开的心脏,又看纸上的心形图案,低笑了声,问明容:“像么?”

    明容瞪他。

    “不像。”赵秀懒洋洋的道,“你画的哪是心脏?倒像只桃子。”

    明容突然失声,好半天才开口:“这、这心是……是谁的?!”

    “一名细作。”少年轻描淡写,“拷问完,价值耗尽,没什么用处便杀了。尸体留着,我想看看心脏的形状,是否真如你笔下所画。”

    明容毛骨悚然,“你……你挖心!”

    赵秀冷静,“不挖心,如何确认真假?”

    “这种事情,这种——”明容头皮发麻,捂住嘴,“你拿开,拿开拿开拿开!不,不对,你放回去,你给人家放回去!”

    赵秀眉目不动,吩咐:“和尸体一起烧了。”

    玉英领命,退下。

    他走后,秋月打来一盆清水,赵秀净手。

    等秋月端着水盆离开,赵秀回头,见少女还在那儿紧闭眼睛,捂着嘴巴……好可怜的小神女啊。

    她害怕死物,比如尸体,头颅,心脏。

    她为何就是不明白?

    死物比活物可爱,死人比活人诚实。可怕的永远是能呼吸,会思考的人,而非僵冷的躯壳。

    但明小容还是可爱的,她是他唯一心爱的温暖的存在。

    赵秀微笑,冰凉潮湿的手伸过去,遮住少女的双眼。

    明容惊呼一声,跳了起来,盯着他滴水的手,就像紧盯一条冷血的蛇。

    多漂亮的手。

    骨节修长如竹,指尖苍白,肌肤亦是一尘不染的雪色。

    这双高贵且秀美的手,方才若无其事地切开了一颗人类的心脏。

    总是如此。

    总在她忘记他病的有多重,脑子有多疯,总在她渐渐的把他当成正常人的时候,做出恐怖的异端行为。

    而她,而她……

    不久前,不,就在刚刚,还妄图从他的眼神中找寻喜爱之情。

    她到底在想什么啊!

    赵秀看着她。

    如果目光有颜色,赵秀一定是沉默的黑色。他的目光永远安静,却让人感受到无处遁逃的被动。

    他在她的眼里捕捉恐惧。

    明小容怕他。

    恐惧带来嫌恶与厌弃,她又嫌弃他了么?

    赵秀再次伸出手。

    她越嫌弃,他越要触碰她。

    为什么不呢?

    他迷恋她的一切,她的勇敢与软弱,无私与自私,善良与无知,他都深爱。因此她也一样。他的好,他的坏,他美丽的皮囊,冷酷的心脏与丑陋的欲念,都是她的。

    他要她接受。

    她躲避。

    她又躲他。

    “容容——”

    明容低头,抱起课本就跑。:,,.

    乾封二十一年,夏。

    这一年,从年初寒冷的风,到盛夏躁动的暑气,明容处于莫名的烦闷之中,心情之多变,令人费解。

    一朵花开便心旷神怡,一片叶落又黯然神伤。

    心情的好坏,完全没理由。

    与此同时,她变得越来越敏感。

    偶尔,爹娘说话的声音低了一些,她便竖起耳朵,暗自猜疑他们背着她,偷偷议论她的婚事。

    妹妹们无心的一句话,她也忍不住多想。

    ……怎么回事啊。

    明容觉得自己好像得了焦虑症,但是症状又不明显。

    直到盛夏,初春的花谢了,满目郁郁葱葱的绿叶,一声声蝉鸣从树荫间洒落,一阵阵热烈的风拂过面颊,她恍然省悟——啊,十五岁,她的花季雨季,伴随着轻微的青春期综合征,一齐来了。

    即使并非自愿,她也渐渐的,悄悄的生长出叛逆之心。

    皇后和玉贵妃要她吃的营养丰盛的难吃的菜,从前,她再不喜欢,也会看在对方的面子上勉强吃一点。如今,她不想吃,撂筷子走人。

    在现代,长辈见她这样,多半会说,孩子大了,叛逆了,难管教。

    在古代,没人认为她叛逆、作,她们只当她生病,动不动请太医替她看诊。

    老太医捋着胡须,成竹在胸的道,夏季气候炎热,明姑娘不幸被暑气灼伤肺腑,故而胃口欠佳。

    瞎说,明姑娘正在经历人生必不可少的叛逆期。

    老太医对心理学一窍不通,只管开处方,尽是难以下咽的药材。

    明容被迫喝药,一次两次还好,三五次后,忍无可忍。她想,叛逆的代价太大,算了算了。

    可还是心烦。

    怪古代没有学习压力,也怪信国夫人布置的作业太少。

    要是她有高考和考托福之类的烦恼,哪儿有空想这些有的没的。

    明容心烦气躁,不能向长辈发作,就去东宫找茬。

    听赵小秀阴阳怪气几句,顶嘴几句,等心情差不多好转,她就去后院荡秋千。

    元月初,刚过完新年,赵秀命人召集全国各地的能工巧匠,为她赶制一架坚固的豪华秋千,又按照她的描述,制作出大曜有史以来第一座木制滑滑梯。

    东宫的后院变成了小型游乐场。

    长乐和明容都爱玩滑梯。

    长悦公主听说之后,特别心痒难耐,苦于进不了东宫,只能干羡慕。

    明容让赵秀把木工师傅请回来,在长宁宫或者御花园再建一座滑梯,那样大家都能愉快的玩耍。

    赵秀不肯。

    他不仅不答应,还恐吓工匠,威胁他们,若敢在别处建造滑梯,必断他们一只手。

    明容想,赵小秀的心真黑,他这是想垄断滑梯产业啊!

    她心里这么想,嘴上也就说出来。

    时至今日,她知道,不管她说什么,做什么,赵秀也许骂她,奚落她,讽刺她,但绝不会动她一根头发。

    他无底线的纵容,是她放肆的依仗。

    于是她说,赵小秀你当封建剥削者还不满足,竟然学资本家搞垄断。

    她爸妈是真·资本家,都没这么心黑呢。

    赵秀也许听懂了,也许没有。他冷漠的说,想玩就来东宫,不然你在梦里玩。

    ……讨厌鬼。

    步入青春期的赵小秀,性子和从前几乎没差。

    这也难怪。

    赵秀的叛逆期提前了许多年。

    明容认识他起,他就是一个喜怒不定的神经病,无药可救,整天看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对他父皇都敢嗤之以鼻,青春期的那点叛逆早被他透支完了,如今实在逆反不到哪儿去。

    更何况,他忙。

    太子协理朝政,日渐忙碌。

    他对权利的无限**,有效地冲淡了青春期带来的微小影响。

    可赵秀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他变得那么好看。

    有时候,赵秀忙起来,明容在一旁默默地观察他,恍惚便回忆起多年前,他疯病发作时的胡言乱语。

    他说,你不是很喜欢父皇么?……那为何不喜欢我?只要我不死,长大后就是更年轻、更貌美的他。

    神经啊。

    当时的赵小秀根本不懂何为喜欢。

    他之所以满口疯话,之所以强求她的怜悯,不过是因为她和他见过的女孩子不同。

    他习惯众星捧月,习惯接受女孩子的崇拜和仰慕,她不这么做,他不甘心,所以作死作活。

    现在的赵小秀,懂得什么是喜欢了么?

    一两年前,赵秀总爱强调他们在同一条船上,船沉人亡,要死一起死。

    近来,他的口风有所松动。

    他说,明小容,我一死,便化作最凶恶的厉鬼缠住你,白天附在你的头发上,夜里入你梦魇,你的白昼黑夜都属于我。今生今世,永生永世,休想摆脱我。

    明容只当耳旁风。

    至少,他不说船沉了,掀翻她的救命木板,拉她一起溺水的鬼话,总算有长进。

    赵秀有病不治,日常发疯,多年如一日。

    可他当年,的确说中了一件事。

    他真好看啊。

    十七岁的赵小秀,眉眼之间介于男孩和少年之间的青涩褪去少许。岁月沉淀之后的从容,多少消减了他那带刺的锐气。

    他的美貌肖似女子,纤细柔美,笑时如瑰丽的血之花,不笑时,发怒时,又分外清冷。

    但他还是叫人害怕。

    那双细长的凤眸依旧漆黑如夜,深不见底。眼底时而浮现妖气,如薄雾在暗夜深处若隐若现。

    赵秀在想什么,只有天知道。

    他是当朝太子,亦是京城乃至五国第一美少年。他目空一切,为人嚣张又高傲。他的东宫只准她和长乐进,而长乐是他的妹妹。

    她不是。

    赵秀喜欢握她的手,亲亲她的头发,也会抱她。

    他明白亲密的举动代表什么吗?

    鬼知道。

    明容甚至无法确定,他真的懂得喜欢的意义。

    他只说,明小容,我们同生共死,却不说,明小容,你好漂亮。

    他从来不在乎她穿什么裙子,戴什么首饰。她裹着臃肿的厚棉袄,穿轻薄的夏裙,在他眼里仿佛是一样的。

    到底皇帝有眼疾,还是他有眼疾啊!

    她长高了,苗条了,漂亮了,赵秀却瞎了。

    如果真心喜欢她,才不会无动于衷。

    少年初心动,就算是疯子,也该有所表示啊!

    赵秀没有。

    可是,若非心悦她,又为何无底线的纵容她,为何为她学描眉,学上妆,为何在东宫建了个小型游乐场,供她玩乐?

    他一向讨厌吵闹。

    喜欢吗,不喜欢吗。

    明容纠结,青春期综合征因此变得严重。

    早几年,她心烦至此,早就拉住赵秀,直接质问,如今反倒羞于启齿。

    本来也不应该由她主动!

    古代的少年,懂事早,成家立业早,理应比现代人更成熟,更有担当。怎么好叫她一个妙龄少女追根刨底,而他置身事外云淡风轻?……倒显得她特别上心。

    她才不在乎。

    夏夜闷热,明容翻来覆去,难以入眠。

    偶尔,只是偶尔,她也会想——

    如果哪天赵小秀真的表白,如果他诚意十足,那她……她就冷静的回答,容我考虑十天。

    十天太长,五天吧,五天够了。

    三天。

    她考虑三天,给他答复。

    至于答复是什么,她才不会提前想好呢。

    *

    五月中旬,明容初次陪同母亲上山,看望大哥明沣。

    苓娘不想她跟来,但她已经不是乖宝宝明小容,而是叛逆少女明大容,所以她不顾母亲反对,坚持随行。

    明沣待的寺庙坐落于慈义山,离京城不远。

    明容认得这座山,还是因为那幅曾经摆放在东宫,后来被赵秀移去山脚别院的《山河万里图》。

    图中所绣壮丽山河,以京郊慈义山和宁州长湖作为标志物。

    慈义山其实并不出名。

    山中无野味,也没有珍贵的草药,倒有不少毒虫、蛇蝎出没。猎人和商户不往这儿来,百姓怕被蛰咬,也敬而远之。

    故此,慈义山人迹罕至。

    山路唯有一条狭窄的小道,只容一人通行。

    明容走到半路,抹抹汗,抬头远望,寺庙就在前方。

    一间小破庙,冷冷清清的,不见烟火。

    她不由想起前些年陪母亲、姨娘去过的白云寺,那是何等的气派。

    白云寺僧侣众多,一到大开山门的日子,香客络绎不绝,香火从天亮烧到天黑。

    可惜,寺庙的住持超凡脱俗,没有世俗的**,一心研究佛法。他放着大把的香火钱不要,携弟子远游,行踪不明。

    明容还和赵秀提过这事。

    她说:“白云寺的金佛最灵。我在那儿上了三炷香,求佛祖保佑我长高三厘,真的有长高唉!”

    赵秀说:“是么。”

    她又说:“等住持回来,我还要去,就是不知大师何时归来?”

    赵秀一听,低声笑,戏谑道:“被妖怪抓走,回不来啦。”

    他那恶意满满的语调,叫人心里发慌。他比西游记的妖怪更像妖怪。

    明沣所在的小庙和白云寺比起来,宛如民宅和皇宫。

    这庙根本没有香客光顾。

    整整一座山,常驻民只有明沣和他救下的两个孤儿,阿朝,阿暮。他们下山接应苓娘和明容。

    阿朝有一条断臂,阿暮有一条瘸腿,他们行动都灵活自如。

    阿朝见到明容,猝不及防,结结巴巴:“女、女娃娃!”

    阿暮敲他的脑袋,骂道:“呆瓜!这是咱们的大小姐。”

    阿朝讪笑。

    明容问:“你们的庙有名字吗,叫什么?”

    阿朝和阿暮同时开口。一个说:“叫自讨苦吃庙。”另一个说:“没有名字。”

    回答完,两人面面相觑。接着,阿暮又打阿朝的头,骂他笨蛋,呆瓜。

    明容好奇:“谁起的名字?真古怪。”

    两人皆缄默。

    不久,明容终于见到大哥。

    这些年,原主的记忆逐渐苏醒,她记得明沣。

    在她的脑海中,明沣还是少年模样,长发束起。他不喜锦缎绣袍,总是穿一身粗布蓝衣,背一把很长的剑。

    他变了。

    他的头发剃光了,长剑不见踪影。

    明容到的时候,他身穿灰色的僧袍,正在扫地。

    他,好白啊。

    不同于赵秀久不见光的病态苍白,也不同于皇帝的冷白,明沣眉清目秀,皮肤白得像奶油,斯斯文文的。

    明容奔向他,喊道:“大哥!”

    明沣回头,微微一怔,“容容?”他望着母亲,眉心渐渐拧起,“慈义山多蚊虫,娘,您和容容别来。”

    “我也不想带她。”苓娘无奈,“是你妹妹坚持陪我,她想见你。”

    明沣沉默。

    半晌,他抬手,揉了揉妹妹的头发,低低道:“……长高了。”

    “是吧!”明容得意的笑,“我就说我长高了,大家为什么都看不见呢?大哥,只有你——”

    语声戛然而止。

    明容低头。

    大哥当然觉得她长高。

    他上次见到她,她才几岁?她还是个半大不小的孩子。

    明沣替她们倒茶。

    他和母亲交谈,明容就坐在旁边自娱自乐。山中没什么有趣的东西,阿朝拿自己刻的小木剑,送给明容玩。

    苓娘闲话家常几句,突然道:“昭阳长公主很快回来,月底就到。”

    明沣手一顿。

    他把茶杯放下,没说什么。

    苓娘又道:“旧年,长公主攻下西戎的军事要地,西戎军数次反攻,皆被长公主击败,直到年底议和。长公主此时回京,想必西北战局已定,不会再有太大的变数。”

    “玉太师撺掇陛下呢。”明容插嘴。她清了清喉咙,学玉太师的大嗓门,小手豪迈地一挥,“西戎大势已去,即使不出兵,不穷追猛打,他们自个儿也会衰弱。北魏强势,为今之计,以攻打北魏为上!”

    苓娘瞪她,“就你知道的多。”

    明容不甘示弱,“七哥跟我说的。他还说,西戎和北魏有仇,这要把西戎打太狠,西戎选择与昔日仇敌结盟,甚至甘于依附北魏,那可不好办……都是说词罢了。”她叹了口气,有模有样的分析,“其实啊,咱们国库不富裕,只能支持一方战事,燕北开战,西北就得止戈,玉家争军费呢。”

    阿朝惊奇,“大小姐竟懂得如此之多!”

    明容捧着脸笑。

    这不是她自己想的,是太子说的。

    赵小秀真乃绝世大奇葩。

    他挤兑玉家,挤兑昭阳长公主,也挤兑他的母族叶家,对他父皇更是嗤之以鼻。他看谁都不顺眼,连猫狗都厌恶,只肯放她上他的贼船。

    赵小秀说尽天下人的坏话,他觉得世间都是用心险恶之辈,只有他们是一对风雨同舟的苦命人。

    她才不苦命。

    她也有自己的小算计。

    国库不富裕,她提供不了军费,但是她有粮草。哪天七哥若需要,她就给七哥。

    不告诉赵小秀。

    那讨厌鬼不觉得她漂亮,也不觉得她苗条,高挑。

    她抬了抬下巴,说:“我长大了,思想成熟,当然懂得多!”

    苓娘失笑,捏捏她的脸。

    阿朝和阿暮吃吃的笑。

    明沣不笑。他低着头,神情很淡。

    明容想,大哥一向沉默少言,做的多,说的少,性子保守,情绪极少外露。

    他会难过么?

    他和长公主,还有雍西王府那位战死的世子,他们曾经是并肩作战的战友。

    他在庙里住着,斋饭吃着,佛经念着,午夜梦回,还会想念烽火峥嵘的岁月吗?

    她不忍心问。

    苓娘轻叹,道:“沣儿,你在山上,转眼五六年过去……不如,随我回——”

    “我在这里很好。”明沣淡淡道,“娘,您和爹,还有容容,实在不必为我担心。修佛修心,我在山上度过的每一天都受益良多,这是我自己想要的人生。”

    苓娘不再多言。

    临走前,明容说:“大哥,阿朝,阿暮,我过几天再来看你们。”

    明沣摇摇头,给她一个玉佩,说:“平安扣,带在身上。”

    明容甚感奇怪。

    她有一只翡翠平安扣,它不长这样。大哥送她的,明明就是玉佩啊——圆形白玉,雕刻的图案十分奇特,竟是刀剑相击的纹路。

    看着就不太平安的样子。

    她犹豫一下,便佩戴在腰间,抬头,“谢谢大哥。”

    下山后,明容坐在马车里,依偎着母亲。

    马车颠簸,摇摇晃晃,她昏昏欲睡,勉强撑开眼皮。她问:“娘,你方才为何提起长公主?”

    大哥住在慈义山,与世隔绝。

    也许他并不想知道世俗的纷争,也不想听见故人的消息。

    苓娘握住女儿的手,沉默。许久,一声叹息。

    “你大哥啊——”她停顿,似乎不知从何说起,“我一直怀疑,沣儿心悦长公主,苦于求而不得。”

    明容惊讶,睁大眼睛。

    “求而不得……瞧我说的,沣儿怎会去追求?”苓娘苦笑,“长公主和崔家那孩子两情相悦,以沣儿的性子,若当真对长公主有意,也只会埋在心底。”

    明容困惑。

    她回忆大哥的言行,喃喃道:“何以见得大哥喜欢长公主?”

    苓娘轻叹:“傻孩子。我见过沣儿看着长公主的眼神——喜欢一个人,嘴巴会说谎,行动亦能欺瞒,眼睛却骗不了人。”

    明容怔忡,过一会儿,轻声道:“大哥……他好惨。”

    明沣苦苦暗恋的女孩子,与他的好朋友两心相许。

    崔骏战死,雍西王一家迁怒明沣,逼得他不得不遁入佛门。

    长公主下嫁心上人的灵位,毅然代夫出征。她对明沣,不怨不恨已是难得,怎可能还有别的念想?

    明容皱紧眉。

    这些年,大哥心里该有多难受。

    “知子莫若母,无人知晓沣儿的心意,我明白。”苓娘垂眸,注视女儿,“容容不能说出去。”

    明容点头,“可是大哥……”

    “人各有志,强求无用。”苓娘道,“随缘罢。”

    *

    次日,明容带课本去东宫,做功课却心不在焉。她的目光时不时地飘远,飘向窗下的黑衣少年。

    吉祥公公早上送来皇帝批过的奏折,赵秀正在翻看。

    他看完一本,冷笑。

    皇帝的批复哪儿又让他不满意,他的眉间浮现冷冷的讥诮。少年的眼神也是冰冷而尖锐的。像冰锥,像利刃。

    这样的人,怎么才能从眼神中看出喜欢与否?

    “明小容。”

    冰冷的眼神飞射而来,刀子似的。

    明容心神一凛。

    不是喜欢,一定肯定绝对不会是喜欢。

    赵小秀又在挑剔她。

    果然,他不耐烦的问:“你还没写完?”

    明容说:“慢工出细活,我慢慢写。”

    赵秀的视线下移,落在她的腰间。

    明容脸一红,有那么一丁点打死也不承认的期待。

    她想,他注意到她瘦了吗?她的腰变细了,她百分之一百确定,冬书都说她清减了。

    冬书替她穿衣,最有发言权。

    赵秀:“玉佩哪儿来的?”

    明容垂眸,“我大哥送我的。”

    赵秀盯一会儿,嘴角一勾。

    明容又开始悄悄的,偷偷摸摸的期待。

    赵秀终于开口。

    他说:“哼。”

    ……没听错。

    一个字,不,就一个鼻音,哼。

    明容恼怒,因为赵秀无端哼她,更因为她居然自作多情的期待了两秒钟。

    她怒道:“哼什么哼!”

    赵秀淡然道:“过几天,自有人拿走你的玉佩。”

    明容一愣,“你想抢我的玉佩?”

    赵秀瞥她一眼,冷冷道:“我要来何用?”他翻开一本折子,不理她。片刻,他合上奏折,说道:“明小容,过来。”

    明容气闷,“不想动。”

    赵秀便向她走来。

    他挨到她身边,衣袖与衣袖擦碰,水粉色的轻缎与墨黑的锦衣亲密相偎。

    明容端起小矮桌,离他远些。他又挨近,支着头看她做功课。

    明容写了一个错别字。

    她划掉。

    赵秀道:“别写这个,没意思。”

    他拿走她的毛笔,指尖划过她手背,微凉。

    他在纸上写下一个英语单词:heart。

    心。

    他非要明容教他‘梦里’的四国语言。明容说,你学了没用。他不听,一意孤行,软磨硬泡,直到明容松口。

    明容心想,他学了未必无用。

    毕竟,这时代,已有远洋大船从海上而来。大航海时代不是早已经开始,就是在即将来临的路上。

    明容抢回笔,写:SOS。

    赵秀:“何意?”

    明容:“救我。”

    赵秀挑眉。

    明容指着英语缩写,又指自己,“这是暗号,只有你和我看得懂。”

    赵秀笑。他轻点少女的眉心,心情愉悦,“……今天不笨啊。”

    “你才笨。”明容拍开他的手。她盯着SOS,沉默片刻,轻声问,“我哪天落难了,遭殃了,写信求救,你来不来救我?”

    赵秀道:“我救不了你。”

    他答的那么快,假装考虑一下都懒得。

    明容气结,“你不救我!”

    果然,果然!

    黑良心的狗太子——整天就要她怜悯他,要她陪他死,她出事,他竟然撒手不管。

    明容又愤怒,又委屈,把桌子搬的远远的。

    少年凝视着她,无声无息,面无表情。

    他不曾束发,青丝披落肩背,丝丝缕缕缠绕。他的肌肤苍白如霜雪,没有颜色,没有温度。

    半晌,他开口:“你落难,我已经死了,怎么救你?”

    明容说:“骗鬼!”

    “我活着,你不会有事。”赵秀平静的道,“我死了,若非病故,那便是犯下弥天大罪。以防你被我牵连,受苦受累,我先杀你。”

    “……杀你个头!”

    “不杀你,你想上刑场?”

    “你不能别犯下弥天大罪啊!”明容怒火难消,“还有,我为何会被你牵连?诛九族,我也不在你的族内。”

    赵秀轻哼。

    “哼!”明容哼了回去,觉得不解气,故意说,“你不救我,还想杀我,岂有此理。我还不如趁早与你割袍断义,也好保全家宅平安。”

    赵秀的脸色瞬间阴沉。

    明容知道,他生气了。

    她想,活该,不能她一个人气的半死,而他云淡风轻,泰然自若。

    赵秀抬手,用力扯下几根头发。

    他自己的头发。

    明容一脸无语加迷惑。

    少年苍白而修长的手向她伸来,她下意识躲避,护住满头秀发,疾声道:“不准扯我的头发!”

    赵秀不听。

    他拿起小剪子,硬是剪下她的一缕黑发,同他自己的缠绕在一起,打了一个死结不够,又打了一个。

    他把缠丝结藏在枕头下。

    明容发髻歪斜,玉簪掉在地上。她对着赵秀的背影做鬼脸,“幼稚。”

    赵秀回来,替她梳头,挽发。

    他的手比冬书凉,手指也没有冬书柔软。

    少年整个人都透着凉意,如寒冰,似飘雪。明容真怕他在太阳底下融化。

    赵小秀冷淡冷酷,心狠心黑,可他会梳许多种类的发髻,她喜欢什么,他总能很快学会。他对她还是上心的。

    明容心软,闷着的气渐渐消散。

    赵秀坐在她身旁,头轻轻靠着她的肩膀,他的黑发散落她胸前。

    明容掬起来把玩。少年的长发轻软,捧在掌心,总会从手指间散落,如同流逝的水。她重复这个小游戏,乐此不疲。

    她说:“以后,你也不准扯自己的头发。你下手没轻重,伤着头皮,头发再也长不出来,到时候,赵小秀,我看你哭。”

    赵秀闭着眼道:“你割袍断义,明小容,我让你哭。”

    明容凉凉道:“你犯下弥天大罪,死掉啦,可管不到我头上。”

    赵秀说:“死了就从地底下爬出来,生死都不放过你。”

    明容重重地哼一声。

    过一会儿,赵秀又提笔,重新写下:heart。落笔,停顿刹那,他画了一个不太标准的爱心。

    这是明容喜欢的图案。

    逢年过节,她待在家里闷得慌,给长乐写信,给他写信,习惯在落款处画爱心。

    赵秀轻轻道:“心脏。”

    明容摇头,“是心脏的形状。”她在他画的爱心后面,又画一个。

    她眯起眼笑。

    赵秀说:“你去玩。”

    明容唇角的笑意压下去。他每次赶她走,都是这一句话,去玩去玩去玩,她又不是小孩子!

    她收起课本,不咸不淡的,“你忙啊?”

    “不忙。”赵秀答道,“我叫玉英送东西来,你最好别看,省的与我置气。”

    新晋的叛逆少女立刻表示:“我偏要看。”

    赵秀:“随你。”

    他不反对。

    玉英当真端来一个托盘,里面有什么,看不清,东西被锦缎盖住。他见明容还在,微微一怔,“明姑娘……”

    赵秀道:“无妨。”

    玉英颔首,揭开盖着的红布。

    托盘上是一颗心脏,清洗的干净,不带血,也没什么气味。

    明容好奇的猜测,这是哪种动物的心脏?牛心,猪心,羊心?……渐渐的,她的眼神变了,脸色发白。

    都不是。

    不像牛羊猪,更不可能是鸡鸭狗。

    这大小,这形状,该不会——

    赵秀拿起锋利的匕首,刀柄嵌着绯红的宝石,血光闪烁。

    他比了比心脏,从中间划开,动作不快,但流畅,优美似行云流水。他切心脏,比切梨分桃更随意,浑然不觉有何不妥。

    他看着切开的心脏,又看纸上的心形图案,低笑了声,问明容:“像么?”

    明容瞪他。

    “不像。”赵秀懒洋洋的道,“你画的哪是心脏?倒像只桃子。”

    明容突然失声,好半天才开口:“这、这心是……是谁的?!”

    “一名细作。”少年轻描淡写,“拷问完,价值耗尽,没什么用处便杀了。尸体留着,我想看看心脏的形状,是否真如你笔下所画。”

    明容毛骨悚然,“你……你挖心!”

    赵秀冷静,“不挖心,如何确认真假?”

    “这种事情,这种——”明容头皮发麻,捂住嘴,“你拿开,拿开拿开拿开!不,不对,你放回去,你给人家放回去!”

    赵秀眉目不动,吩咐:“和尸体一起烧了。”

    玉英领命,退下。

    他走后,秋月打来一盆清水,赵秀净手。

    等秋月端着水盆离开,赵秀回头,见少女还在那儿紧闭眼睛,捂着嘴巴……好可怜的小神女啊。

    她害怕死物,比如尸体,头颅,心脏。

    她为何就是不明白?

    死物比活物可爱,死人比活人诚实。可怕的永远是能呼吸,会思考的人,而非僵冷的躯壳。

    但明小容还是可爱的,她是他唯一心爱的温暖的存在。

    赵秀微笑,冰凉潮湿的手伸过去,遮住少女的双眼。

    明容惊呼一声,跳了起来,盯着他滴水的手,就像紧盯一条冷血的蛇。

    多漂亮的手。

    骨节修长如竹,指尖苍白,肌肤亦是一尘不染的雪色。

    这双高贵且秀美的手,方才若无其事地切开了一颗人类的心脏。

    总是如此。

    总在她忘记他病的有多重,脑子有多疯,总在她渐渐的把他当成正常人的时候,做出恐怖的异端行为。

    而她,而她……

    不久前,不,就在刚刚,还妄图从他的眼神中找寻喜爱之情。

    她到底在想什么啊!

    赵秀看着她。

    如果目光有颜色,赵秀一定是沉默的黑色。他的目光永远安静,却让人感受到无处遁逃的被动。

    他在她的眼里捕捉恐惧。

    明小容怕他。

    恐惧带来嫌恶与厌弃,她又嫌弃他了么?

    赵秀再次伸出手。

    她越嫌弃,他越要触碰她。

    为什么不呢?

    他迷恋她的一切,她的勇敢与软弱,无私与自私,善良与无知,他都深爱。因此她也一样。他的好,他的坏,他美丽的皮囊,冷酷的心脏与丑陋的欲念,都是她的。

    他要她接受。

    她躲避。

    她又躲他。

    “容容——”

    明容低头,抱起课本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