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承认,是她干脆地认清事实然后默默地退出John的生活搬到澳大利亚去住这件事让我觉得很高兴。所以我才原谅了她智商不够高,看不清楚John深深地爱着Sherlock,也不可能忘记Sherlock这个事实。
    我觉得我应该着手准备婚礼了。我们Holmes家没有不结婚只同居的先例。就算Sherlock凡事都例外,这件也不能不照我说的做。况且,他现在可是非常害怕Marry回来跟他抢他的泰迪熊,自然不会对婚礼多做抱怨。
    幼稚的小子,天天黏着泰迪熊,就像是个大件行李,每日同进同出。他们又搬回贝克街211B去了,还和Hudson太太生活在一起。
    对这位女士,我无心冒犯,但似乎只有这种傻乎乎完全没有花花心肠的人才能真正信赖Sherlock也被Sherlock接受。Hudson太太是这样,John也是这样。只不过Sherlock将Hudson太太当成母亲,而John则跟他有着共鸣,心灵相通。
    好吧,不再不能随心所欲地鄙视John的智商了,因为他明天就要和Sherlock结婚,成为一个Holmes了。当然,他并没有打算改姓,Sherlock也不改,他们就算结婚了,还是叫原来的名字。不过这也改变不了他们会步入婚姻殿堂的事实。
    借着婚前身体检查的机会,我拿到了Sherlock和John两个人的(米青)液样本,打算他们蜜月的时候找代理孕母为他们生一对双胞胎。这样,这两个孩子就是他们的蜜月宝宝,而且,十个月之后,他们的感情应该已经稳定了,完全可以准备好接受家庭新成员了。
    当然,Sherlock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期待什么新成员,孩子在他眼里只是累赘。可是John可不同,他是非常喜欢小孩子的。曾经在和Marry的婚姻里,他非常期待有一个小男孩儿,他想给孩子Sherlock的名字。
    不过很遗憾,因为我的插手,他没能有一个叫Sherlock的小宝宝。不过他找回了真正的Sherlock,这绝对是更好的补偿。然后,再过不久,还不到一年,他就可以有一个叫Sherlock的孩子了。相信他一定会好好疼爱自己的宝宝,教育他们成人。
    当然,我知道,Sherlock这个熊孩子心理年龄永远长不大,根本不能算是成年人,所以,泰迪熊John会一个人照顾三个孩子——一个大的两个小的。不过我相信John一定会胜任,别忘了,他是个战士。而且还有Hudson太太帮忙,他们应该不会过于手忙脚乱。
    我衷心期望。
    啊——空气真是清新。Sherlock结婚了,泰迪熊的胸口上终于纹上了Holmes的家徽。两个小宝宝出生了,都是男孩儿,JohnSWatson和SherlockJHolmes,两个小家伙儿严格意义上讲是同母异父,不过也是异卵双胞胎。
    自从有了宝宝之后,Sherlock稍微有点失宠,不过也不算太严重。白天我雇佣了育婴女仆照顾宝宝们,也承担了221B的家务,这样就可以将Sherlock和John从家务和尿布中解脱出来,让他们可以时不时地出去查案。
    小小泰迪更被Sherlock喜欢,而John则更喜欢小小卷毛。不过没关系,他们的Mycroft叔叔、Hudson奶奶和Lestrade叔叔一样地爱他们。
    看到Sherlock不那么诚心地一边喊着“无聊”一边瞄着正在给小小卷毛换尿布的John,我满意地端起自己的茶杯。John做家务的技巧总让人叹为观止,柠檬茶泡得刚刚好,真是“贤惠”的绒毛熊。
    我终于可以把整日为Sherlock而悬着的心放到肚子里了。拎起我的黑雨伞,我得马上离开了。还有公务等着我处理。好吧,跟Sherlock比起来,跟那帮愚蠢的政客交锋太简单了,就像玩游戏一样。还累不到我。
    在小小泰迪和小小卷毛成长起来之前,我可有十几年轻松日子可过了。也许,我也可以谈个恋爱?
    恩,还是先把手头的事情办完。伦敦难得有这么好的晴天,太阳照在身上暖暖的。哦,不放那只泰迪熊离开真是我这辈子做的最英明的决定了。
    作者有话要说:向卷福和医生致敬,这对实在让人忍不住想要摸毛。
    They two makes a cute couple.
    越写越觉得麦哥不容易,这熊孩子,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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