嗤——,愚蠢。重新开始?要是Sherlock真的死了,而泰迪熊坚持吃那些抗抑郁的药,嘿,不用五年,就会变成一只死熊!痴人说梦。
    好吧,傻姑娘,就让你再多幻想一会儿吧。看在你让泰迪熊彻底断掉对女人的念想的份上,我就不收你持有泰迪熊所需支付的高昂租赁费用了。只是你要自觉一点儿,千万别纠缠不休。
    要知道,泰晤士河里能填进很多很多尸体。相信我,只要我不想,你就永远没有浮上河面的可能。
    作者有话要说:
    ☆、Never let him go
    Sherlock回来了。
    他高调得很,铲除了所有Moriarty的余党,他一身轻松,乐颠颠地奔向伦敦,奔向贝克街211B,奔向他亲爱的泰迪熊。
    真打击人,他的泰迪熊和Marry傻姑娘结婚了。
    哦,Sherlock的脸真好笑。我发誓,这是他8岁以后第一次在我面前展现出无法掩盖的迷茫和脆弱。他当然要跟我大喊大叫,说我没看好他的熊。
    “Sherlock,John很健康。他以为你死了,而他的生活还在继续。这有什么不对?作为好友,你应该祝福他的婚姻。”我故意这么说。
    天哪天哪,Sherlock泪汪汪茫然无措的样子太好笑了。我快被他逗死了。好吧,因为这熊孩子给我找了太多麻烦,让我费了太多的心,我实在忍不住要狠狠打击他。
    “他,不是朋友!我没有朋友!我只有John!我才不祝福他的婚姻!我诅咒那个女人!去死吧!”Sherlock歇斯底里。
    “那他是你的什么人?不是朋友?跟班?管家?你雇用他?付他钱?”我必须引导这个熊孩子。他居然到现在还不开窍。
    “他……他是……。我不管他是什么,我不准他结婚!他永远都跟我一起住!他是我的!我的!”Sherlock擅长无理取闹,我太了解他了。这种程度的任性,可轮不到我头疼。真正改头疼的是John。呵呵,真期待。
    “没有人能一辈子住在一起,除非是爱人。Sherlock,他不是你的爱人。”我故作遗憾状。
    “那就让他是!”Sherlock抓着自己的卷毛儿,跳到我的茶几上狠命跺脚。
    “这不行。你不爱他,怎么让他是?”我耸肩。
    “谁说我不爱他?!!!我爱他!我就要他做我的爱人!我就要!”Sherlock把茶盘连同茶壶茶杯乒乒乓乓地踢下茶几,状若疯狂。
    “你该去跟John说,Sherlock。”我无所谓地拿起报纸,无视对面那个装疯卖傻的熊孩子。
    “你以为我不敢?我这就去!这就去说!”Sherlock跳下茶几,踩在他刚踢下来的杯子残骸上,差点崴了脚。
    “哦,他还不知道你为什么骗他,假死这么多年,让他一个人忍受折磨。你最好想好说辞,不然他是不会原谅你的。还有,我是你哥哥,不是你的敌人。如果我想要把你的绒毛玩具抹除,就不会等你回来。给我态度好点。”
    “哼。”Sherlock难得地没顶嘴,跑着去换衣服。我想他大概在演绎泰迪熊John的反应,然后寻找最容易让John原谅他的方法,然后好把人骗回来。
    Sherlock果然给自己编写了个计划。他的演技还不错,说真的,在我看来漏洞百出,不过那只忠心耿耿对Sherlock百分百忠犬的泰迪才不会发现。
    他跑去找泰迪,挑了个Marry不在的时候儿,当然,无可避免地被John揍了一顿。然后他引导着John发现了他假死的原因。
    John知道Sherlock之所以跳下来,就是因为保护John、Hudson太太和Lestrade探长三个人。他从心里并不生Sherlock的气。他只是伤心Sherlock没告诉他,他还活着。他多少对和Marry的婚姻有些后悔。如果他知道Sherlock还活着,根本不会和Marry结婚。
    不过在他知道Sherlock花了多少心思才把Moriarty的犯罪帝国土崩瓦解之后,又是如何和盯着John他们三人的杀手们斗智斗勇,把他们一一击毙,这只善良心软的泰迪熊就再也无法责备Sherlock了。他太习惯包容Sherlock,根本不忍心谴责他。
    然后Sherlock吻了他的泰迪熊,把那只分不清现实和梦境的小熊压在客厅的沙发上,彻底地拆吃入腹。润滑剂是我帮他准备好的,他没戴小雨衣,直接(身寸)在John身体里,然后抱着瘦了很多的小熊玩亲亲。
    而那只可怜的憨厚泰迪熊根本没了解状况,只为Sherlock能回来而开心。Sherlock对他做的一切都让他开心,当Sherlock吻着他的耳朵说爱他的时候,他根本就忘记了时间地点,忘记了他妻子很快就会下班回家,只沉浸在Sherlock的吻里面。
    理所当然地,Marry下班之后,看到她的丈夫和他丈夫据说死而复生的好友一丝不(挂)地在沙发上温存。这可怜的姑娘尖叫一声,昏了过去。
    Sherlock被泰迪熊重重地敲了头。不用想就知道Sherlock是故意选了这样的时间来找John,故意在客厅里和他发生关系,故意搂着John温存不让他分心去在乎时间,故意让Marry看到既成事实的两人的关系。
    Sherlock在宣誓主权,霸道地要把Marry赶开,不准她再碰自己的小熊。
    当然,John也不是傻瓜。虽然他不能责怪Sherlock这样做,但他为人温和,又对Marry心存愧疚,更希望用一种更加平和的方式告诉Marry。哦,他当然会跟Marry离婚,然后搬回贝克街211B去和Sherlock双宿双飞。不过,他总想把对Marry的伤害减到最低。
    Marry虽然爱John,但却没爱到失去自我。说实话,她是个坚强的好姑娘,虽然傻了点儿。不过跟Holmes家的人比,很少有不傻的人。我并不太鄙视Marry姑娘,在智商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