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星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神都夜行 > 第460章芦苇荡中有白熊
    若非生活所迫,谁又愿意满身才华?
    李秘算是深有体会了。
    为了躲避梅右仙等人的追击,他可不敢落后半分。
    抵达丹阳县之时,他的骑术几乎算是人马合一的地步了。
    因为有了驿卒身份的加持,这一路上他没有受到任何的阻碍,也无人敢剪径打劫。
    但到了丹阳县,李秘可不敢再招摇撞骗。
    因为驿卒入城之后,必须第一时间去驿站交接换马,稍有耽搁就会被检举,所以他还是将驿卒的衣服脱下,连驿马也都藏在了县城外头的树林子里。
    原因无他,除了驿卒的专属号服和旗帜之外,每一匹驿马的屁股上都打着烙印,很容易会被认出驿卒的身份来。
    可换了衣服之后,难题又来了。
    丹阳县城居然封锁了!
    丹阳虽然只是个小地方,但地处太湖平原,又有丹阳湖,水路发达,土地肥沃,最适合开垦水田,丹阳的大米可是名扬天下的宫米。
    因为出产的大米量大质优,丹阳人又开发了各种酿酒技术,使得丹阳的曲阿酒享誉天下。
    再加上丹阳湖沿岸有着成千上万亩的荷塘,不少文人旅客和行商都乐意往丹阳这地方来扎堆。
    这些人没法进入丹阳,自是怨声载道,李秘只是稍微打听了一番,也就得知了内情。
    据说有个什么大人物进驻丹阳,所以封锁了水路,连城禁都关闭了。
    得了这个消息,李秘也有些心动起来。
    因为能配得上如此待遇的,怕也只有曾经做过皇帝的庐陵王李显了!
    为了能入城,李秘到底是回到了小树林,换上驿卒的衣服,还特地换了旗子。
    驿马常有什么八百里加急之类的说法,李秘换上的正是加急的旗子,如此一来,就能免去城门口的盘查等繁复手续,可以直接前往驿站换马,甚至能直接穿城而过。
    也果不其然,换了行头之后,李秘顺利进入了丹阳城。
    丹阳毕竟是个小地方,城墙低矮,而且守备力量严重不足,都是一些乡镇弓手来把守,哪里敢拦截驿马。
    入城之后,李秘也不去驿站,径直转了个弯,往偏僻的东南方向去了。
    那里有渡口,连接着丹阳湖,不需要城墙,而且湖边全是茂密的水生植物,算是一大片湿地。
    丹阳湖与后世不同,在大唐朝之时,尚未淤积和缩小,整个丹阳湖连接着其他湖泊,水路纵横,简直如同一个泽国一般。
    到了湖边来,李秘换下了驿卒号服,又将驿马藏了起来。
    正要返回城中打探消息,此时却听得芦苇荡中传来一阵阵叫喊。
    那略显稚嫩却又撕心裂肺的女声尖叫之中充满了恐惧,时而又变成了狂躁的怒叱。
    但回应她的只有充满了淫邪之意的笑声。
    如此偏僻之地,真真是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李秘若就这么走了,这呼救的女子清白不保也就罢了,怕是连性命都未必能保得住。
    虽然听到那些男人们人数应该不少,但李秘想了想,还是咬了咬牙,循着声音疾跑了进去。
    芦苇荡之中全是泥泞,李秘几次差点被陷入泥沼之中,好不容易踩到了硬地,前方出现一条小路,芦苇都被砍倒。
    但见得前方芦苇被砍出一个大圆圈,绿油油的芦苇叶便铺在地上。
    三个穿着半臂的肮脏大汉,正围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
    那小姑娘穿着一身水烟蓝的襦裙,脸上全是泥污,一旁的芦苇丛中则露出一只沾染了鲜血的大脚丫子,左手边还有一具面目全非的尸体。
    看这小姑娘身穿华服,应该是什么归家小姐,不过随身扈从已经被贼人给杀死当场了。
    让李秘感到吃惊的是,小姑娘双手紧握一把金色匕首,她的身前竟是一只黑白色的大猫,正怒视着那三个贼人,保护着小姑娘。
    “熊……熊猫?”
    李秘也属实是吓了一跳。
    熊猫这玩意儿古代被视为貔貅,而大唐朝其实已经开始了熊猫外交,朝廷就曾经将熊猫作为国礼,赠送给了日本。
    彼时熊猫在大唐朝叫做白熊,寻常人家是万万不可能豢养的,即便是再有钱,也不至于私自豢养大熊猫。
    大唐朝尚黑,以绯色紫色黑色为尊,但能证明社会地位和有钱程度的布料颜色,仍旧是紫色和蓝色之类,尤其是天蓝色和淡蓝色。
    因为这些颜色需要极高的成本和技术,小姑娘家能穿得起这样的衣服,就足以说明她的身份地位。
    如果能救下这小姑娘,也就有渠道能够探听城中的消息,不必再跑回城里那般麻烦了。
    当然了,李秘此时也没想太多这等利益计较,小姑娘那眼中满是惊恐,便只是寻常百姓,李秘也是要出手相救的。
    从地上那两具扈从尸体的死状能看出,这三个贼人是十恶不赦,杀人不眨眼的悍匪,李秘也不必跟他们讲什么道理。
    如此贵家小姐,扈从自然也不简单。
    可却惨死于此,说明这些贼人也不是普通蟊贼,以一对三,李秘绝对没有胜算。
    也亏得那熊猫在前面挡着,否则这小姑娘怕是早就遭殃了。
    但这三名贼人一直在挑逗熊猫,一旦被其中一人引走了熊猫,那小姑娘可就完蛋了。
    李秘心中飞快寻思了对策,到底还是选择了偷袭杀人这条路。
    因为正面硬刚没有半点胜算,只能猝然出手,一击必杀,造成对方减员,先声夺人之下,取得震慑效果,才能打个措手不及。
    李秘身上倒是留有驿卒所配备的短弩,但这玩意儿李秘抓不住准头,万一弄巧成拙,可能会误杀了熊猫或者小姑娘。
    就算没有误杀,万一射不中或者射不死那三个反贼,也会暴露自己。
    在芦苇丛中瞄了好一会,李秘到底是咬了咬牙,将短弩放下了。
    抽出龙首矛头来,李秘深深吸了一口气,蓄足了力气便猫腰偷了过去。
    眼见临近,李秘双手紧握龙首矛头,觑准了其中一名贼人的后心,便刺了过去!
    这些贼人胆敢如此放肆,可不就是因为此处无人,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自然也就没有那么警觉。
    这也给了李秘偷袭的时机!
    “死!”
    若是刚刚魂穿的李秘,下手还有些犹豫。
    这许久以来,他经历过多少次的生死搏斗,心性早已坚若磐石,此刻出手,那贼人哪里防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