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星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快穿:万人迷总被碰瓷 > 正文 第48章囚徒困境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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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的。
    听说那张脸让京城贵女见了都掩面痛哭。
    平淮也跑过来想见一见被兄长金屋藏的娇,她一进去笑容僵在脸上。
    那个躺在兄长怀中,摸她腰间刀的小妖精就是胡族小王子廖莎?
    她长大了都没有这么亲近过兄长。
    ‘小妖精’看到她眉眼流露出甜蜜的笑意对着辛榕:“有女人来啦。”
    “……那是孤的妹妹。”
    小暴君无语瞥了眼没骨头的绿眼猫猫,抬手一点也不怜香惜玉的推出去。
    果然兄长就是兄长。
    平淮隨着小王子站起来,目光落在他的腰上,来到大夏的小王子穿着不变,精致漂亮的异域风格,让人移不开眼。
    腰细腿长,祸国標配。
    “不能一直看哦。”廖莎口吻柔软,碧绿色的眼睛无端让平淮感受到危险:“我的身体,只能被陛下观赏把玩。”
    平淮眯了眯眼,心裏冷笑一声。
    什么娇贵的猫,这明明是一条蛇,覬覦她兄长的一条毒蛇。
    “兄长。”平淮意味深长地说:“你身体不好,要剋制。”
    辛榕:“……”
    小王子无辜眨眼。
    小暴君抬手摁了摁发麻的太阳穴,抬起手裏的摺子两个人头上各打了一下。
    “你来就对孤说这些?”
    平淮瞬间一个激灵。
    “有別的事情说。”
    她的视线落在小王子身上,辛榕也看着小王子,嗓音清淡:“先出去。”
    小王子乖乖一笑,然后抱着手臂,咬了咬下脣:“外面冷。”
    平淮眼眸沉沉对金发小作精,用不赞同的目光看着辛榕。
    辛榕把自己的外衫扔过去,絳红龙纹,因爲体寒裏面还加着保暖绒毛,十分舒適,小作精笑得灿烂,把自己包裹起来撒开腿就往出跑,平淮还听到他隱约向宫女炫耀的声音——“你看,是陛下的衣服。”
    平淮不赞同的目光更强烈了。
    难道兄长喜欢美人?不对啊,看着自己那一张脸怎么能对他人动心呢。
    “……兄长,你对胡族小王子怎么想的。”
    “外面都传开了,说兄长养了个宠姬。”
    辛榕面不改色提笔:“都是饭喫的太多了。”
    “小平淮,你知道廖莎第一天夜晚对孤说了什么。”
    她轻笑出声:“廖莎让孤灭胡族,割下胡族王的头。”
    “那不是他的亲人吗。”
    “如果他的亲人想对他行不轨之事呢。”
    辛榕派人查过,廖莎在胡族的生活过的还行,有喫有喝饿不着,无聊了还能擼毛绒绒白狼。
    除了有个变態王一直对他虎视眈眈外,大多数得罪他的人都过得不怎么好,不是那个身体部件断了,就是半身瘫痪只能躺在牀上。
    太阳花切开是个黑的。
    遗憾的是,没查出小作精到底会不会苗疆蛊术,她对这个还挺好奇的。
    平淮静默,她知道兄长看小王子的眼神並不是柔情看着爱人,而是对美的欣赏。
    但一想到京城说兄长也纵情遂欲了,她心裏堵气,她的兄长才不是那样的人。
    “史官都已经写下孤养廖莎了。”还是很迫不及待的写下,一脸的终於喫到她的瓜了,兴奋的不行。
    “孤的大夏,养个外族人而已,想说就说,孤还能堵住他们的嘴不成。”
    ……好吧。
    平淮不存在的耳朵一塌。
    接下来就是说正事了,她的表情严肃起来。
    “兄长让我做的,胡族的一些商人已经带着消息回去了,陆续种棉花的人多起来。”
    想到他们真的信了,和兄长说的一样,平淮面色惊异,“兄长是如何想出这个法子。”
    “不过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罢了。”
    她们说的是针对胡族和敌国的贸易战。
    辛榕吩咐下去,让大夏的商人去胡族用高於市场的价格购买棉花,冬天到了,就说京城贵族用棉花做斗篷逐步加高价格,这样,胡族的百姓开始放弃种植粮食,没有地方和人力去种植粮食。
    但棉花获得的收益要比卖粮食高出几十倍,这样下来,种植棉花所得的钱,不仅可以购买更多的粮食,还有盈余。胡族的百姓开始种粮食,来年粮食欠收,大夏又忽然停止收购棉花……那胡族只能选择归顺。
    敌国擅长锻造兵器,辛榕就派人用钱去收购兵器,再去別国收购粮食,大夏不缺的是钱,这样如法炮制,陆续去他国大量收购当地特产,並且收购价格比之前正常的市场价格高数倍,等到对方全部忽视粮食生产转而投入这单一领域的生产后,大夏马上停止收购併禁止出口粮食给对方。
    即使后来他国察觉到大夏的阳谋,但大夏已经粮到手,上好的兵器在手,亲兵雄厚,反之自己国只有国库大量堆积的铜幣,粮食欠缺,百姓喫都喫不饱,还打什么仗,他们无力抵抗。
    辛榕屈着手指轻叩红木桌。
    天涯更有天,虽然这是一个架空王朝,但多少有相似的地方,上一世没做到的事情,这一世她想做。
    “……廖莎呢。”
    这小王子当自己家一样,撒欢了跑。
    *
    “小金,大夏真有意思。”
    廖莎穿着小暴君的衣服走了一圈,明显能感受到周围人对他的態度变化。
    形容的夸张一点,不亚於死人诈尸。
    审视,不喜,打量,在想他爲什么会得到小暴君的喜爱。
    小王子对什么都好奇的不行,蹦蹦跳跳,金色的长发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跳着跳着,迎面走过来一个黑袍长发的男人,廖莎没有看他,自顾自的沉溺自己的世界,直到他被拦住。
    ——“你就是谣传的胡族宠姬。”
    被迫停下的廖莎站住,他歪了歪头,看眼前的男人。
    这样的相貌特征,似乎在哪裏见过。
    哦对了,这不是战场上经常和陛下並肩作战的人吗。
    好像叫——尉迟宣。
    小暴君不知道的是,廖莎早在胡族,就经常听到她的名字,让王痛恨地每夜骨头都在痒,拿着小刀扎她的小人,还找过他让他下蛊,他纔不会蛊术,父亲真是老糊涂了。
    无聊的时候,廖莎也会跑到战场去看,他不在意谁死了,冷眼看着胡族的人被刺穿胸膛也无动於衷,满眼睛都是那个浑身浴血,面若冰霜的银盔少年,她垂下眼睫,额间的红莲印记让她美得惊心动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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