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到医院时,已经快清晨六点了。
下了车,金启明拎着炸鸡和两屉包子直奔住院部。
病房内,阿柴趴在床上睡得正酣,流了一枕头口水,半条腿耷拉在了地上。看到这一幕,金启明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
护士小姐姐说阿柴没什么大碍,就是稍微有点轻微脑震荡,刚醒来时吐了两口,后来就没事了。
干饭时,光是米饭就干了六碗。
金启明没忍心打扰阿柴,拉上一把凳子坐在床边像看傻子一样看他。
这货睡得可真丑啊!
月牙形的眯眯眼,一脸梦到什么大餐的贪食样,简直就是柴犬本柴,真不愧对于给他起的“阿柴”小名啊。
金启明认为自己不算是一个太恋旧的人。
可不知怎么的,看着一点点顺着玻璃窗爬进来的金色朝霞,听着窗外的风声和鸟鸣,不自觉地走进了回忆里。
他还清楚的记得和阿柴是在小学三年级相识,那时班里有个爱哭的女孩,头上盘踞着一个只有他才能看见的“幽灵”。
一段时间里,每次从女孩身边路过,小幽灵都会对他摆鬼脸。
有一次金启明实在没忍住,一拳打过去,谁料到女孩下意识躲闪,拳头重重地砸在女孩的鼻子上,血流不止。
晚上放学后,女孩哥哥带着好几个高年级同学把他围堵在没人的小胡同,被圈踢的时候,刚来的转校生阿柴拿着小木棍冲进了人群,像个小疯子一样把他们都赶走了。
橘红色的晚霞照进胡同里,照亮了阿柴的小小身影。
那一刻,阿柴就是他生命里的一道光。
以前他跟别人说能看到“幽灵”没人信,甚至笑话他:行行行,就你能,二郎神看见你都得管你叫刘能。
但阿柴信。
因为阿柴转学前在原来的老城区一家旧商店捡到了一副眼镜,只要戴上它就能看见“幽灵”。
阿柴还贱兮兮地说,早在来班级第一天就注意到他了,知道他和别人不一样。
但金启明始终坚信,阿柴相信他的理由一定不止这一个,因为他们都是相信奥特曼的正义之光会照耀大地的臭小孩。
只不过阿柴并没有一个不着调的姥姥,更没有家人,从小生活在孤儿院,六岁那年被一个名叫“凯文”的作家资助,才有机会进入学校。
但阿柴从未觉得自己是个被抛弃的孩子,大大咧咧,活泼的要命。他们俩搞在一块,简直就是两个**开心制造机。
只是阿柴和他比起来,又多了一份细腻和敏锐。
11岁生日那天,阿柴送给了他一条印有“剑穿王冠”图案的黑色发带,亲自给他系上,拍拍他肩膀说:“这样看起来帅毙了!凯文,就是那个资助我的作家在书上说,在意别人的想法是这世界上最蠢的事儿。”
“刺猬头怎么了,扎他们自行车轮胎啦!所以管他别人怎样想呢,我刺头我骄傲!”
金启明咣当两脚踹过去,傲娇地扭过头:“谁会在意这玩意儿。”
从那以后,他就真的一点都不在意了。
阿柴这家伙就像是上天专门派来监管和折磨他的小魔鬼。
金启明无法想象,当阿柴有一天从他的生命中消失,他的生活会变得索然无味到何种境地。
“哼哼......”
阿柴忽然抽鼻子的猪叫声打破了金启明的回忆。
只见,这货眼睛还没睁,身子倒是先爬了起来,
跪在床上顺着香味飘来的方向一阵狂嗅,鼻孔大的插两根大葱进去完全没问题
吊诡的很。
“吃炸鸡啦!”金启明大喊。
“炸鸡、炸鸡,哪里有炸鸡?”阿柴猛地睁眼,瞳孔里好像有两个鸡腿一直在+1、+1,脑袋上竖着一绺小呆毛。
“刺头?”阿柴瞪眼一看,“你什么时候来的?”
“大哥,我差点以为你食神附体!”金启明一脸嫌弃地扔过一盒纸巾,“擦口水。”
“哦。”
这货倒是听话,抽起纸巾一通擦,眼睛却一直盯着金启明手中的炸鸡看。
“鸡拿来啊,想饿死爸爸不成?”
“滚。”金启明没好气地丢过去。
阿柴简直饿死鬼上身,吃的那叫一个.....惨不忍睹。
“真不错,要是能来瓶快乐肥宅水就更好了。”阿柴满足地唆了手指头。
金启明就在这等着他呢,咔嚓一下从裤兜里掏出一瓶可乐出来,给阿柴看的目瞪口呆。
“我去,现尿......的?”
“少年好眼力啊,看,还带泡呢!”金启明举起来晃了晃,然后丢过去,“喝吧,大补。”
“.....”
阿柴咕噜咕噜干半瓶,拧上瓶盖说:“哎我说今天,不对,已经昨天的事了,那俩污秽咋回事啊?”
“社会上的事,小孩少打听。”金启明扑过去,抱住阿柴的脑袋瓜,转移话题,“快叫爹地看看,给好大儿砸傻没?”
“你谁阿?”阿柴也是配合,瞬间戏精上线,“为什么要摸我的头?再摸我可喊人了啊,我可叫了啊......”
“救命啊.....耍流氓了啊......”
病房里回荡起阿柴**的叫声。
啪!
病房门开了,小护士冲进来对他们一个劲地使眼色。
俩人点头如捣蒜,小护士出去后不约而同地把头埋进被子里,咯咯笑了好一阵儿。
“笑屁啊?”俩人掀开被子,大眼瞪小眼,几乎异口同声。
接着,又是一阵没来由的大笑。
反反复复几个来回。
“大哥我求求你别笑了!”阿柴先捂肚子,又捂脑瓜子,“不行了,脑压上来了。”
说着,阿柴“太”字型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
“刺头,我知道有些事你不说有你的理由,但听我一句劝,那些玩意儿离的越远越好,我不希望你招惹到不必要的麻烦。”阿柴一本正经,“因为咱俩这么铁,你要是被盯上了,我指定也没跑跟着倒霉。”
“?”
金启明都做好抱着大腿感激涕零的准备了,结果就这?
其实他知道阿柴后面那两句纯属无中生有,他们俩谁都不擅长玩深情,所以他也没说什么,只是轻轻“哦”了一声。
“哦屁啊,你把这话听进去。想倒霉别带着我。”
“哦。”
“还有,我找着房子了,过两天就搬走。”
“哦……啥玩意儿?”金启明猛地坐直,“是我被窝捂的不够暖,还是伙食不够好啊?我可没撵你走啊?那大房子自己一个人住还怪冷清的。”
“我发现你最近有点发情,这要带个小妮子回去,岂不是坏了你的好事?我才不当那破灯泡呢。”阿柴说,“对了,姥姥有消息了么?”
“还、还没。”金启明顿时搞得有点紧张,“你说那小老太太,能跑哪去呢?”
“放心吧,姥姥那么精明的一个人,一定没事的。哎对了对了,”阿柴又想到了什么,从裤兜里掏出一条发带递给他,“这个给你,我可是找了好久才找到的同款。”
金启明怔住了,双手下意识向后缩。
这条发带和阿柴在他11岁生日时送给他的那条一模一样。
那条发带他戴了好多年,直到发带两端的流苏绳断掉后才摘下来,然后一直系在手腕上。
他视那条发带如珍宝。
可前些日子,发带莫名地消失了,毫无征兆,毫无线索。
他翻遍了整个屋子,把所有沿途的角落都找遍了,还是没能找到它。
诡异的要命。
原来阿柴这家伙早就发现了。
他时常觉得阿柴有着一双福尔摩斯的眼睛。
“傻愣着干什么啊,我这都快半身不遂了还想着让我给你带?休想。”阿柴没有揭穿他。
“拿来吧你。”金启明一把抢过来,跳下床去卫生间照镜子戴上,“跟你讲,我现在头围可大着呢!”
片刻,金启明踏出卫生间,甩了甩头,走起F4的潇洒步伐:
“怎么样,帅不帅?”
“有点道明寺那个二笔味了!”
“?”
......
......
某座私人别墅。
昏暗中,一个西部牛仔风的硬汉男人座靠在椅背上,一手夹着雪茄,一手端着酒杯,听到身后的敲门声后,干掉了杯中的烈酒。
“进来。”他说。
门开了,一个红发女人应声走进来,恭恭敬敬地停在男人身边。
“卡奇已经带回一批‘食粮’了,预计明晚回京华。”女人说,“收集污秽的事分别派他们去查了,暂时还没有结果,另外......”
女人拿出一张照片递给男人。
男人看着照片,鹰一般的眼神骤然狠厉起来,就像发现了猎物一般。
照片上,一个金发少年被四个城建大队的人按在广场的花坛边上,少年被压弯了腰,一条项链从T恤的领口中掉了出来,在霓虹灯的照耀下,映衬出黑红相间的颜色。
“是在一则新闻中无意间发现的。”女人说,“这条项链和我们认知里的死水有很多相似之处,有意思的是,现在关于这个少年的所有报道都消失了,好在我保存了一份截屏。”
“你亲自去查,就算翻了整座京华也要给我查出来。”男人抽了一口雪茄,火光照亮了他眼角鱼骨般的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