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星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六零之极品爸妈 > 197、番外·今生今世,花开人圆
    刘艳去省城上大学。

    开学的时候,正碰上她妈厂里搞二十周年厂庆活动,非常的忙,没法请假,商议之后,决定让刘春生送她去学校报道,只是刘艳觉得自己不用人送,而刘春生又觉得被她嫌弃了,加上刘艳是和洪顺结伴一起去学校的,就真心大的没有送。

    等晚上陈春红回了家,刘春生无疑又挨了顿骂。

    “你也不用太担心,洪顺比军子还大两岁,除了第一次,军子都是独自……去京城的。”刘春红面对媳妇瞪过来的眼神,辩驳的声音越来越小,几近无声。

    只听陈春红没好气道:“你也说了,除了第一次。”

    好在,她心里明白,这事小女儿也有一半的责任,这两天老是在她耳边念叨,说省城不远,不用大人送,可以自己去报道,顿了下,又问:“艳儿有没有说,什么时候打电话回来?”

    “有,有,有,”

    刘春红忙不迭地回道:“明天早上十点打电话过来,会打你厂里的电话。”

    所以,刘艳上大学的第一天,是和洪顺一起坐火车去的省城,一起进的大学,一起报道,一起在新的校园安顿下来,然后正式开启了大学生活。

    大学里,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隔了一条街,洪顺给刘艳送了四年早餐,风雨无阻,有一回,刘艳鬼使神差问了句,“你在梦里也给我送过早餐?”

    洪顺愣了下,“我没梦到过。”

    “那你怎么想到的?”

    “我的行为,不全受梦境影响,”说完,洪顺突然间笑了,笑得眉眼弯弯,如明星璀璨,“阿艳,我只想多和你待在一起。”

    一句话,臊得刘艳满脸羞红。

    耳畔又传来洪顺如玉击般琳琅的声音,“你和我梦里的人,一般无二,阿艳,世事已大变,无论你,还是我,都是新生,我们要的,是过好当下,一起过好这辈子,前生后世,莫若今生今世。”

    前生后世,莫若今生今世。

    轰地,这话如烟花绽放,在刘艳耳边炸开,怎么听来,怎么中听,一丝淡淡的甜腻,在心口处聚集又迅速膨胀开来,流窜到各处,脸上不自觉地漫溢出微微的笑容。

    待缓过这股子腻味劲,过了这会子文艺腔,才忍不住轻哼了一声。

    她是绝不承认,自己有吃过自己的干醋。

    大一的暑假,刘艳借口学校有事,推迟了半个月回家。

    她买了张南下火车票,去隔壁的隔壁省,踏上了一趟久违的旅途,对于洪顺要跟着,她一开始是不同意的,只因洪顺说了一句:“我知道你要去做什么。”

    刘艳惊疑不定地盯着他瞧了半晌,脸色忽地变得煞白,一路上,默认了洪顺的跟随,却也没再多问他半句话,洪顺也难得地没有主动说,使得刘艳心里犹如明镜一般通亮,但并没有中断这趟旅程。

    下了火车,转了城际班车,从县里到镇上,再从镇上到乡下。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看着记忆中那个无比熟悉的镇子,熟悉的村庄,还有熟悉的山山水水,花草树木,刘艳觉得亲近,却又愈加地心慌,直到她走进了穿越前的出生地莲花村,没能看到半个熟悉的面孔,终于撑不住了。

    入眼景物依旧,人面全非。

    他们在村子里出现后,没多久,便不断有村民涌过来询问,他们是干什么的?哪来的?找谁?乡音依旧,却犹如催促之声,令她都不敢多逗留,俩人几乎是有些狼狈地逃离了那个曾经熟悉的村子。

    “我在你梦里,来过这个地方?”刘艳扭头问洪顺。

    只见洪顺点了点头,“我们结婚之前,你来过,还大哭过一场。”

    “我现在也有点想哭。”刘艳仰头,眨巴眨巴了眼睛,来之前,因为洪顺的反应,提醒了她,她在他的梦里并没找到她穿越前的家人,又或者从更早之前,在洪顺和刘春生的反应中,她就隐隐猜出来了。

    她并没有找到她曾经的家人。

    “想哭就哭。”洪顺近前,伸手抹去了刘艳眼角淌出来的泪珠儿。

    刘艳鼻音极重地嗯了声,让洪顺给揽入了怀中,眼泪濡1湿了半个肩头,及到过了许久,哭声渐熄,才听洪顺问道:“在我梦里,这个村子修路,你捐了钱,这回你要不要捐?”

    “捐。”

    “好。”

    这件事,刘艳难过了一整个暑假,才慢慢接受。

    时光缓缓地流逝。

    大学里,医学系和数理系隔了大半个校园,洪顺只要不上专业课,便会来医学系陪刘艳一起上临床医学的课,有一次上课,被一名视力不太好的陈教授点名回答问题,洪顺对答如流,陈教授说了句:下课后,去他办公室,奖励他一份资料。

    引得满堂哄笑。

    陈教授问了原因,最后很惜才地问了句:要不要转系,转到医学系来?

    据说,后来陈教授还真去数理系抢人了,只是没抢过。

    这件事,也成了医科大的一则传奇。

    这是后话。

    刘艳的临床医院是五年制,洪顺的通信工程是四年制,所以洪顺提前一年毕业,分配工作时,直接让他系里的卫教授给抢去了兵工企业,卫教授就是那位曾和医学系的陈教授抢过人,而且抢赢了的。

    同年,大哥刘军从研究所里出来,调任至京城一所大学任校团支书记。

    刘艳延后一年毕业,留在的省城人民医院。

    毕业那年,刘艳一十八岁。

    为了响应国家晚婚晚育政策,两年后,俩人才结婚,婚宴一共办了三场,洪顺的亲戚,大都在海城,所以第一场设在海城,省城的那一场,是为了宴请老师同学同事,放在最后,第二场在临湖市举办。

    在临湖市的这场婚宴,是在市里的人民酒店举办的。

    那天,晴空万里,艳阳高照。

    婚礼结束后,刘艳走出酒店,上车前,忽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一时间,竟想不起来是谁,不由停顿了一下。

    “看什么呢?”走在她后面的洪顺,见她没上车,不由出声问道。

    “那人好像有些面熟。”

    洪顺回头,顺着刘艳手指的方向望过去,一眼就认了出来,不是别人,正是凌楠,一身灰扑扑的衣服,看不出原本的颜色,此刻,正在对面的工地上搬砖,洪顺眼里闪过一丝冷笑,却很快收回了目光,揽住刘艳的肩,轻声说道:“不认识,不相干的人。”

    在梦里,凌楠从来没有出来工作过,一直好吃好喝在家里供着,如今,倒是一早就出来了,他看着,却是很高兴,很放心,这辈子,凌楠再也不能祸害到阿艳了。

    对仇人,最好的报复,就是看到她过得不好。

    所以,在梦里,阿艳出事后,他没让凌楠偿命,只让她牢底坐穿。

    “走,上车吧,我们回去。”洪顺提醒道,伸手扶着刘艳上车。

    刘艳嗯了一声,见洪顺都说不认识,于是很快把人抛到了脑后,今天婚宴上喝的酒有点多,这会子头还有些晕乎乎的,所以一上车,就往洪顺怀里靠,让他给自己揉太阳穴。

    婚礼很累,却又充满了幸福。

    自古而今,一场盛大而圆满的婚礼,是大部分女人的憧憬。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完)

    作者有话要说:打下‘完’这个字眼时,我也松了一口长气,终于终于终于完结了,可以撒花撒花撒花了!!!

    顺便求一下完结评分(点书封页右下方的评分),谢谢了!!!有缘的话,大家下本再相见同时也推荐一下自己的接档文《我们从来大唐来[古穿今]》,有兴趣的话,可以去专栏先行收藏一下,暂定6月28日下午14:30开文。

    再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