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因为年纪到了,或者是看到旁边的人都成双成对,而是因为对象是夏蔷薇--跟她在一起,他总觉得很愉快。
    彷佛长不大的她,有种让人心安的特质。
    她并不笨,但却不喜欢用心机。
    她不会去计较付出多少,只在乎他能不能快乐。
    轻轻抚着她的长发,他微笑的说:「我想每天都看见妳。」
    闻言,两朵红云悄悄浮上蔷薇的颊边。
    「吶,好不好?」
    「可是--」事情并不是她说好就好的埃「伯父、伯母还不知道我们的事?」
    「嗯。」
    她的父母都是生性耿直的公务员,很古板,很老实,对女儿们保护过度,蔷薇不敢让他们知道自己交了男朋友。
    并不是因为裴仲棋条件不好,而是因为他们是在异国街头邂逅,爸妈会觉得这样太轻浮,会对他有成见。
    爸妈理想中的「女儿的男朋友」应该是从小认识,或者是朋友介绍的那种,最好跟对门的沈平冈一样,名校学生,念书像吃饭,虽然还是大学生,但可以预见光明的前途之类的。
    可是啊,她眼沈平冈就是像兄妹嘛。
    要来电早来电了,不会等到她五专毕业还这样。
    虽然说没谈过什么恋爱,可是她知道恋爱该是什么样子--见面的时候会觉得时间很快,见不着的时候会觉得时间漫长。
    心里一直挂记对方,比如说吧,买东西时自己要的普通就好,可是帮他一定会买最好的。
    会去记得他喜欢的味道、喜欢的颜色,会留意他每一个动作,记得他说过的每一句话,想到他会觉得很高兴,有满满的力气。
    像对裴仲棋那样。
    「蔷薇。」他的声音低低的在她耳边,「我要怎么样才能合格?」
    「不是你的问题啦,你很好,真的。」蔷薇哎的一声,「我对不起你啦。」
    裴仲棋的父母都住在南部,照理说,应该是她去南部拜访,可是由于她无法外宿,后来居然变成裴家长辈来台北看她。
    伯父、伯母都很喜欢她,频频叫她有空去南部家里玩。
    饭店的餐厅里,他们跟她讲了裴仲棋一堆小时候的事情,包括他以前怎么逃课,怎么被抓来修理,怎么贪玩,怎么惹得村子里鸡飞狗跳。
    送他们去火车站的时候,伯母送了她一只玉镯,蔷薇原本不想收,后来是裴仲棋替她收下。
    她俊来才知道,原来自己是裴仲棋第一个介绍回家的女朋友。
    那只镯子现在在她的左腕上,是种很晶莹的淡绿,衬着她白皙的手,显得十分可爱。
    「每次看到镯子,我都忍不住想,我们的恋情怎么跟人家都不一样?」
    「怎么说?」
    「你是独生子,可我却没有受到刁难,我们家不只我一个女儿,可是我却不敢开口。」蔷薇的小脸透出明显的苦恼,「我一直在找时间,可是,大概是从小被管得太紧了,一看到我爸很严肃的样子,我就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如果晚上有约会,她就说是同事聚餐,假日出游要靠铃兰掩护--她真的有点累,然后,也对铃兰不好意思。
    她好希望在爸妈问她去哪的时候,可以大大方方说「我跟裴仲棋出去」。
    看到蔷薇开始懊恼,裴仲棋也不忍心了,「没关系,我知道妳想就好了,我们还可以再等一等。」
    「可是……我不想等埃」
    坦率的言语让他有些莞尔,「这么想啊?」
    她一脸认真,「嗯。」她真的好想嫁给他嘛。
    「蔷薇。」
    「嗯?」
    「我有件事情要跟妳说。」
    因为他的语气很认真,所以她抬起了原本埋在他肩膀上的脸,小鹿般的双眼投射在他身上。
    「我打算自己出来开工作室。」
    「真的?」
    他点点头,「真的。」
    蔷薇看着他,不像在开玩笑--应该也不是在开玩笑。
    早些日子,她就曾听他约略提起过,好象说在智高计算机再待下去也就是那个样子,所以想找几个同事一起出来创业,可是创业并不是那样简单,所以需要多一点的时间考虑。
    「什么时候决定的?」
    裴仲棋笑,「刚刚。」
    「刚刚?」
    「妳说妳不想等的时候。」
    他也不想等,所以,要让两人的客观环境变得好一点,经济很重要,他希望给她多一点照顾。
    成立自己的工作室,多一点发展性,多一点将来性,多一点可能性,他希望两人在一起能过好一点的生活,也希望能完成她的愿望--在蒙马特的山上,她虽然只是轻轻带过,可是,他没有忘记。
    她说,一直梦想在巴黎的小街巷里有自己的公寓。
    放长假的时候就去另一个自己的家里,骑脚踏车去买面包、买食材,慢慢的在百花之都闲闲的散步。
    一定很浪漫,蔷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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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多久,裴仲棋的个人计算机工作室就开始了,工作室位在办公大楼的一个小单位,取名「千机计算机」。
    一起离开智高计算机的还有王大志跟徐咏欣。
    两个男生负责程序设计兼业务,请了一个工读生嘉美,其它包括会计在内的所有内动工作全数交由徐咏欣负责。
    王大志曾为此抱怨不已,「这下惨了,更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
    裴仲棋笑,「没那么惨吧?」
    「有啦。」远远的瞄了徐女王一眼,他压低声音说:「她现在连我领多少薪水都知道,这还不恐怖?」
    「反正她也是帮你存起来,你的帐户、你的名字,有什么好怕?」
    「我觉得我上辈子一定是欠了她什么,不然怎么会被吃得这么死?唉,还是你好。」拍着裴仲棋的肩,王大志无比沉痛的说:「我也想要蔷薇那种听话又可爱的女朋友。」
    他见过蔷薇好几次,刚开始还觉得她有点孩子气,后来,才发现她内心其实很温柔。
    像水一般,温温顺顺的,很容易去讨好,不太会生气。
    千机计算机刚刚开业的时候,总是很忙,有一次他们工作到十点还无法离开,两人东西收一收,回到裴仲棋的住处继续努力。
    路上,他原本要买东西吃的,裴仲棋说不用,家里有吃的。
    原本以为所谓的「吃的」不过就是一些快餐食品,及至进入家里,他才知道,那是蔷薇做的家常菜。
    小分量的四菜一汤,电饭锅里有刚刚煮好的饭。
    裴仲棋笑说,因为三餐都是外食容易腻,所以蔷薇两天来一次,自己开门,自己进来,煮完菜,留张小纸条就离开。
    电话旁边有个小水瓶,里面插着蔷薇跟勿忘我,含意不言自明。
    这样的温柔,登时让王大志羡慕不已,「咏欣只要有蔷薇的一半,我就心满意足了。」
    「她老担心我觉得她傻。」
    「傻有什么关系,这种傻气会让男人更想照顾她。」
    拍了拍厚重的公文包,裴仲棋难掩倦意的脸上有着微笑,「所以我正在为了照顾她储存本钱。」
    不只要给家,给安定,还要更多。
    一旁,王大志看到他脸上出现那种笑容,就知道他一定又想起了女朋友,哎,平平是女朋友,为什么差这么多?
    蔷薇像小白兔,咏欣却像母老虎。
    他被这只母老虎箝得紧紧的,一举一动都要很小心。
    「其实你想,至少咏欣是向着你。」裴仲棋总是很尽一个朋友义务的不断开导他,「她的个性是比较好强没错,但并没有对不起你。」
    「可是她让我透不过气来。」王大志问:「蔷薇会想管你的钱吗?」
    「不会。」
    「可是咏欣会,我之前一直很想去埃及玩,可是因为她说太浪费,所以就没有去成。」他表情有点懊恼,「我知道她是为了我们将来,可是,我有时候会觉得不能因为这样而牺牲了目前的生活品质,我并不是要多奢侈,但完全没有娱乐的日子真的很过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