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沈兰泊重重咳嗽着醒过来,入目是李璀那张神情复杂的俊脸。

    他毫不犹豫地一把推开他,迅速起身爬起来。

    “你……”被推得一踉跄的李璀眉头微蹙。

    “我什么?”沈兰泊嘶哑的嗓音像漏了气的破风箱一样,敢怒不敢言地瞪他一眼。

    李璀抿紧薄唇,不稍一瞬,便掩饰所有情绪,抬眸冷静地盯着他,沉声道:“抱歉。但你确实屡有前科,行迹诡异,在我没有调查清楚前,你不仅不能离开李宅,更不能离开我的视线范围内。况且,比起流落街头坑蒙拐骗,这里明显是你更好的选择。”

    沈兰泊难受得用手捏了捏嗓子,想从上往下蔑视他一眼,碍于身高不够,有些尴尬地改成从下往上。

    不过眼神倒是非常传神到位,语气也足够阴阳怪气:“那你还怪好心的啊。”

    李璀见他明显没事了,已然恢复了原本云淡风轻的姿态,端起一杯早就凉掉的茶,随口抿了一口说:“我不论你说的那个命运是什么,或者是和什么人联合耍什么把戏,今晚你都得老实本分地呆在我的视线里,否则,我随时可以把你丢给你的债主。”

    沈兰泊早就习惯了这些上位者不可一世,视人为草的清高劲儿,刚捡回一条小命,半是劫后余生的庆幸,半是对李璀升到顶级的厌恶,敷衍地挤出个笑脸来:“您放心,只要钱到位,您拿条狗绳给我拴着都行。”

    李璀平白又被他这么冷嘲热讽一番,心底对眼前这个声名狼藉的纨绔更是不屑,冷冷与他对视,见他那么硬气地梗着脖子,竟莫名想到一句判词。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他没有时间再理会,起身理了理挺括的西服,在临走前回身吩咐特助:“今晚带上他,如他所愿,给他弄根狗绳。”

    特助傻眼:“……是。”

    沈兰泊听到这儿都气笑了,但还是勉强保持冷静,只是在自己的脑内小剧场里对着李璀的背影狠狠来了几勾拳。

    离开时,李璀的神色依旧严肃。

    他今晚确实有外出社交活动——他在国内的至交好友今晚在他的庄园举行了一场舞会,特邀他参加,来往的宾客至少有大半和他的社交圈并不重合。

    这意味着,沈兰泊说的话很可能是真的。

    他会见到那个林熹。

    那个在幼时记忆里救过他的,长得秀气可爱的小男孩。

    李璀又想到了已经出国留学的夏昭,心思复杂。

    第一见夏昭的时候,他简直就是记忆里小男孩的模样。曾经他以为是他年纪太小忘了,更何况这些年不过是他一个人的惦记。

    从未与人宣之于口。

    他真的认错人了吗?

    沈兰泊……又怎么会知道。

    他果真还是对夏昭不死心。

    夜幕降临。

    只不过是一场有钱人庄园里的私人舞会,现场布置得却极具奢靡,处处细节都透着的商贾世家几代人传下来的富贵。

    沈兰泊穿着一身墨绿色休闲西装,随意地一手揣兜,一手端着上好的红酒,跟老鼠进了米缸似地,刚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口,脸上就抑制不住的开心。

    好酒!

    他从前就爱喝酒,尤爱美酒佳酿。

    毕竟人生苦短,一醉解千愁。

    而他身前不到半米处,正是自入场后就自动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寒气的李璀。

    李璀面容冷峻,气场强大,除了必要的几句社交应酬,一概不予理会。

    他这副上好的皮囊倒是极其吸引人,一晚上各式各样的俊男美女盯了他许久,愣是没几个大胆地敢上前搭讪。

    毕竟这可是李璀。

    整个A市里纸醉金迷的富二代随地皆是,可簪缨世家,几百年风雨基业下还能屹立不倒的李氏,绝不能让人小觑。

    多数人面对这种顶级有钱人,已经彻底被钱权驯服,只能本能地产生敬畏之心,不敢僭越。

    沈兰泊随着进入这个世界越久,了解得越多,心里那种底层小人物该死的嫉妒和扭曲心理就愈发旺盛。

    朱门狗肉臭,路有冻死骨。

    他饥寒交迫毫无尊严地死在潮湿发霉无人问津的烂尾楼里,有人却天生就能拥有无上的财富、尊严和权势。

    气运之子么……?

    哼。

    李璀见他跟个傻子似的阴恻恻地盯着自己冷笑,内心竟莫名有些被气笑了。他步伐沉稳地走近到他身边,低声凑他耳畔,看似绅士地微笑,实则却有了点磨牙的意味:

    “收收你的蠢相,别把想暗杀我表现得这么明显。”

    沈兰泊冷不丁地被他靠近,低沉的嗓音太过苏,热气靠近让他下意识有些应激,僵硬了一瞬,很快条件反射地往后一退,露出个笑眯眯的假笑来:“理解一下,人总有那么几个瞬间特别想暗杀自己的老板。”

    李璀一愣,倒没想到他会这么回自己,莫名心里头还有点想笑,眉梢微挑,略微分开些距离,薄红的唇轻笑:“明白,我家狗也是这么想的。”

    沈兰泊一噎,愤愤地一口干了手上那杯红酒。

    余光一瞥,李璀那原本的冰山脸此时似乎笑得更不要脸了。

    “李璀!”一道热络的声音从不远处响起。

    沈兰泊和李璀同时抬头去望,有个黑衣青年跑了过来,身后似乎还拉着另外一个不大情愿的年轻男人。

    沈兰泊微眯着眼睛,遥遥看清了他身后那年轻男人头上竟然还戴着个黑白相间的熊猫头套,身上穿着很轻松舒适的夹克和牛仔裤,丝毫不在意这是个什么样的场所,整个人身上却是天然的随意和舒适。

    这是只有极其有钱人家不谙世事的小少爷才会拥有的,浑不在意什么高级西装,奢侈品的底气。因为他天然去雕饰,自己本身就是名牌。

    等人走近了,沈兰泊就看到了他的长相,肤白若雪,唇红齿白,眼睛又圆又澄澈,长得相当可爱,再加上他头上那顶毛茸茸的熊猫帽子,更显天真无邪。

    沈兰泊打量着,心里竟也无端生出几分喜爱来。

    毕竟,他就是个俗人,乖巧可爱软萌的大男孩谁不喜欢呢?

    他这下是真有些嫉妒李璀,气运之子,天道宠儿,还给他安排红白玫瑰白月光。

    “李璀,我跟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在英国读书时最好的好朋友,他叫林熹!他小时候身体不好,被家里送到英国乡下去养着了,他今天刚回国,一下飞机我就把他带来了!”

    这位叽叽喳喳匆匆把白月光带到李璀面前的工具人还在兴奋说着,李璀已经彻底定在原地,周遭的聒噪他已然听不见,只有自己独自一人如坠冰窖。

    面对面的可爱男生就是林熹。

    时过境迁,他其实早就记不得小时候那男孩长什么样了。

    如今这人一出现,他只看了他一眼,就隐隐觉得他与众不同。

    他面上勉强维持淡定,看着眼前这个可爱的男生,对他微点头致意:“李璀,嘉里的发小,你好。”

    沈兰泊见证两个主角相遇这一幕,只有他能看到的黑色乌鸦正站在他肩头不怀好意地拐叫:

    “等他们两人一见钟情两情相悦坠入爱河情比金坚,你的任务就会立即宣告失败。”

    “哦。”沈兰泊随手捞了一块果盘里的西瓜津津有味地边看边啃着,不为所动。

    “那又怎样?”他话是这么说,一双眼睛滴溜溜却时刻盯着李璀和林熹之间的神情。

    两人彼此交换姓名后,就陷入了略显有些微妙的沉默。

    向嘉里作为中间人又和李璀多聊了几句,给他们之间找话题,拉媒助攻得不要太明显。

    然而李璀神色恹恹,只偶尔礼貌地应几句,眼神始终避着林熹的视线。

    林熹天性单纯,一开始只是单纯对朋友口中的朋友好奇,现在见对方对自己这么冷淡,也有些失望,有些无聊地东张西望,就莫名对上了一双漂亮的眼睛。

    沈兰泊猝然就和白月光对视上了。

    唇红齿白的漂亮男孩微睁大眼睛,看着他与周围格格不入却泰然处之啃着西瓜朝他们这看戏的表情,一愣,微疑惑地歪了歪头,伸出手做出猫咪爪子状跟他狡黠地打招呼:“泥嚎~”笑得朝气可爱。

    沈兰泊一怔,哦莫。

    白月光的杀伤力果然了得。

    爱上了是怎么回事。

    比起拽得二五八万的李璀,他更怜爱这个原本朝气可爱,却被一路虐身虐心,香消玉殒,油尽灯枯的白月光啊!

    沈兰泊心砰砰跳了下,连忙放下西瓜,有些手忙脚乱地擦擦手上的水渍,有些窘迫地露出个傻笑:“你好你好……我是沈……”

    “他是我司机。”李璀先他一步冷冷开口,随后警告地瞪他一眼,“安分些。”

    林熹却视若罔闻,笑着跑过去,拿出一块上好的手帕直接轻轻地弯腰给沈兰泊细细擦着他嘴边还沾着的西瓜籽。

    不对……等等?

    沈兰泊蹙眉,微抬头挺胸站直了。

    不是,这白月光怎么看着可可爱爱的,怎么也比他高啊?!

    再抬头,林熹黑白分明,灵气逼人的眼眸盯着他笑,擦完嘴了趁他发呆,还直接就上手摸上了沈兰泊的脸颊捏了捏:“你好可爱啊,像我养的耶耶。”

    沈兰泊僵住了,虽然头一次被人夸可爱,有点抵不住。

    眼睛亮闪闪的林熹说着就更近一步凑上前去:“你辞职到我家来好不好?我会对你很好的——”

    哪知话没说完,一只手猛地就将人一把拎得往后退了一大步。

    林熹一怔,眼底有些不悦,盯着对方。

    正是李璀。

    沈兰泊就像是被硬控几秒,突然得到解脱,被拽飞后踉跄了几步,再抬头,眼前已经被李璀高大挺拔的身影给遮盖住。

    “不行。”李璀拒绝得果断,“他已经是我的狗了。”

    “……”听到这话的林熹嘴角微抽,其余人更是震撼。

    身后的沈兰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