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抿嘴一笑,不置可否。指指身旁的男孩说:“陈冠辉,X中毕业的。你应该看过这个名字才对,那封信就是他托我转交给你的。”
    “信?”我蹙一下眉。想起来了。那封我始终不曾拆开的浅蓝色信笺。
    我望一眼那男孩。明星高中毕业的学生,分外有一分张扬的气质,很一副理所当然。
    他走到我面前。“你好。常听李玉菁提起你,说你英文很行,一直很想认识你!”
    “你好。”我礼貌点个头。
    “你有空吗?我请你跟李玉菁喝个饮料,大家聊聊天,做个朋友。”他很主动,毫不腼腆。
    “谢谢。不过,我还有点事情──”我婉言相拒。
    李玉菁在一旁鼓噪,说:“一起来嘛!沈若水。才刚考完试,好好玩它天,放松一下心情。”
    陈冠辉向前一步,再次相邀。“请你务必赏光,我真的很想和你做朋友。”
    左右为难之际,竟见连明彦大步朝这里走过来。他本来就长得明亮光彩,这一竟然,仿佛黑暗中见着了光。
    “考完了?”他径自向我走来。
    “明彦?”我好生意外。“你怎么会来这里?怎么知道──”轻轻摇摇头,表示我的料想不及。
    “我跟明娟问了地方。算算时间,你差不多快考完了。”他笑了笑,似乎很欣赏我的讶异。
    看见连明彦出现,李玉菁跟陈冠辉相顾一眼,放弃对我的邀请,说:“既然你跟朋友还有事,那我们下次有机会再聊。”
    我松了口气,总算如释重负。
    连明彦并没有多问。可能以为我跟他们在讨论考试等问题,就像周遭那些考生一样,七嘴八舌地很兴奋在讨论考试的结果。
    我们并肩走着,不知要往哪个方向的漫无目的。
    “那晚演奏会,你怎么没有来?”他突然问起我的不愿提。
    “那是当然的,隔天我就要考试了啊!”我一派理所当然的口吻。
    “我以为,你会想见他一面。”
    我转头看他,他这又是在试探什么吗?
    “你特地来找我,就是为了想说这些?”我的眼神凉凉的,无所谓,不笑了。
    他不答。转个向,说:“过几天,国家交响乐团将在音乐厅演出,他们邀请我参加这次的演出,担任第一小提琴手。你一定要来。”
    “能去的话我就去。”我不肯定。我盘算好了,明天开始就去打工,赚存大学的学费,我打算白天跟妈到工地做零工,晚上则到便利店或是快餐店当店员。钱比较多。
    “你一定要来!”口气在些暴躁。他要我肯定的答复。
    “我可知道,明彦,我怕到时──”话到一半,就被他冰冷的目光逼迫着把话吞回去。
    我的不确定,对他来说是一种侮辱,教他难以忍受。
    他一向高高在人群之上,才华出众,不知道生活的困难。我无法解释清楚,索性不开口。
    “你一定要来!”他重重又说了一次。扳住我的肩膀,逼住我的脸庞叫说:“听到没有?我要你一定要来!这算是我的请求──”他甩开脸,冲到一旁。“该死!为什么要让我求你?”
    “明彦……”他骄傲受挫的表情教我哑然。
    我默默走近他,拉住他的手。
    低声承诺说:“我去……我一定去……”
    他曾经帮过我的一次软弱,这就算是还给他。
    “没关系。你既然不能来,那就算了。”他冷静下来,似乎感到对我的为难。
    “我一定会去。”我很肯定地望着他。
    他反握住我的手,用着很轻的抚触,将我搂入怀中。
    ★★★
    妈托人帮忙,我在家附近的一个建筑工地,找到一份临时工的工作。工地离家走路大概十分钟的路程,走得快的话,五分钟就可以。
    连明彦演奏会当天,我一下工就火速赶回家冲洗换装,匆匆跟妈说一声后,顾不得吃饭就冲出门,但还是给赶脱了公并汽车。
    等了二十分钟,才盼到另一班公车,半路却给塞得动弹不得。好不容易赶到国家音乐厅,已经七点过了十五分,无法进场了。
    我只好在厅外徘徊,挨着昏寂直等到散场。
    散场后,趁着混乱,我想或许能悄悄遇见明娟,请她代我向明彦致歉。探望的眼神偏生惊见了人群后的江潮远。他轻轻揽着宋佳琪,微倾着头,听着她笑。隔了那么远,我仿佛也能听见他们彼此充满笑意的喁喁细语。
    我心中一黯,凝了泪。仰高起头,不愿它掉落下来。
    我依然寄住在旧梦里;黯淡是梦里唯一的光辉。
    ★★★
    日子仍旧是那样地过。我每天和妈到工地打零工,下了工就赶到快餐店打工。明娟找了我几次,我太忙,没时间多理会。
    连明彦没有再出现,我内心负载着对他的小小愧疚,在一日疲累过一日的磨难里,一点一点地给噬吞掉。
    半个月后,收到成绩通知单。隔不久,听说连明彦和江潮远及宋佳琪一同飞赴了欧洲。
    报上注销他们的消息,附刊了一帧江潮远与宋佳琪甜蜜幸福相偎的照片。那夜黑深邃的眼神依旧,遥遥地似夜空中的星球。
    大学录取通知寄来那天,我领到了第一个月的打工费。三万块整。
    我考上了一所公立大学的外国语文学系。
    “沈若水,等一等!”
    铃声才响,堂上先生刚宣布下课,我立刻合上课本,起身赶着离开教室。连上了两堂乔艾斯,脑袋被那些意识流冲得昏昏沉沉。班贝喊住我,肥胖的身躯气喘咻咻地赶上前;每次听她的叫喊,尖细的嗓音,都像是在叫魂。
    我瞪着两只眼睛看着她。这个时候,希望最好是好事。
    “你干嘛走得那么急?追都追不上!”班贝埋怨我两句。喘口气说:“有份稿子挺急的,你接不接?”
    “多久要?”我问。
    班贝伸出两根手子头。“两个星期。”
    “怎么算?”
    “一千字一百八十块。”
    “这么少?”我抽了口气。
    “就是这么多,才会找上我们这些穷学生,剥削我们的智能和劳力。”
    我沉吟一会,点头说:“好,我接。”
    “那好。待会你到‘社办’等我,我把稿子拿给你。你下午没课吧?”
    我点头。摆了摆手,刚要走,又被她喊住。
    “对了!”她说:“电机系那个黄建朔的邀请,你考虑得怎么样?给人家一个面子嘛!也给你自己一个机会。那家伙听说满不错的,很多女孩抢着要。”
    我笑了笑,很淡。再对班贝摆个手,自顾走了。
    “沈若水,你再这样孤僻,当心变成一个老处女!”班贝尖细的嗓子,叫魂似的讨厌。
    我今年二十一岁,一个游荡的灵魂。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感情老了一些,不再像少年;我已经忘了当年的梦想,不再仰头对天,也不再读诗听音乐。每天,我认真地读书做笔记,和同学交互讨论功课,甚或者无聊地嬉戏;认识了一些新朋友,也随之招来了一些不大不小的麻烦。我的生活平静安逸,也许,有一点小小的无趣。
    我想离开这个地方,这个城市,走得远远的。每天,我都在算,还有多少日子我就可以挥开这个桎梏。月历上密密麻麻地被我用红笔一格一格地做了记号,每过一天就划下一个X,遗掉这格曾经的存在。那是我青春的空白。
    大二开始,经由同学的介绍和报纸的征求广告,我开始接一些翻译的工作,翻译一些罗曼史小说和录像带字幕稿,赚的钱虽然不多,比起从前在工地做杂工,着实好得太多。有线电视发展蓬勃后,类似的翻译工作跟着多了起来;“听译”价码高,投资报酬合算,我干脆利用下午没课的日子要电视台兼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