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星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绝色美人有话说[综武侠] > 第 138 章 狐说(四)
    冷血似有所思,修长的手扶在剑身上,薄而锋锐的唇紧紧的抿着,没有立刻做出决定。

    玉府根基深厚,并非寻常商贾人家,姻亲不是世家就是王侯,来往也俱是达官显贵,一旦出身如此,女子的美色亦变成了一种资源。

    他不过是个捕快,朝不保夕,全身上下摸不出二两银子,又与蔡京交恶,这位胡员外只要不是个傻子,就不可能让女儿多看他一眼。

    老狐狸趁热打铁,道:“恩公侠义心肠,又是公门出身,待把其中利害与玉府一说,想必他们定会把恩公奉为上宾,配合您捉拿凶犯。”

    冷血沉吟,道:“老丈是叫我混入玉府?”

    他在江湖上是有几分薄名,可玉府……胡员外有一女儿在宫中为妃,膝下虽无子女,却颇受今上宠爱,连蔡京这奸臣也要给几分薄面。

    这样有权有势的商贾,说一句世家也不为过,不用平乱玦,怕是见不到胡员外,杜枭又一向奸滑,若是大张旗鼓,怕是会打草惊蛇。

    老狐狸摇了摇头,道:“不敢折辱恩公,您有所不知,胡员外与亡妻有一小女,在家中行十七,名唤玉枝,一直养在深闺,如今正到了摽梅之年,其父已有意招婿,恩公或可一试。”

    冷血:“…………”

    他是个办案无情的捕快,少有女子不怕这一身凶名,此前还从未想过男女之情,未成想这一回来甘州缉凶,还能遇上一次狐狸保媒。

    老狐狸见冷血面无表情不说话,心里有点慌,小心翼翼的道:“恩公何故如此迟疑,莫非家中已有娇妻不成?可老夫看你血气方刚,元阳未散,应该还是一个未娶妻的童男子才对。”

    难道是定了婚约?

    那可不行,定了婚约,十七娘的恩情怎么办?难道只能给恩公夫妻俩为奴为婢、当牛做马?一想到这里,狐狸老爷的眼眶又湿润了。

    十七:“…………”

    她忍不住呜咽了一下,狭长的狐狸眼眨了眨,视线停在冷血挺拔的身躯上,毛绒绒的尾巴摇了摇,似乎已经嗅到了元阳诱人的气息。

    他本就肤如冷玉,气势如同淬火的剑锋一般,甚至更为锐利,衬得整个人冷峻而挺拔。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洁身自好、冷峻悍然的年轻男人,他的身体是狐狸精最好的灵丹妙药,但是淳朴的老父亲啊,这是可以说的吗?

    冷血也沉默了一下,似乎有些尴尬,耳尖浮上一抹薄红,镇定道:“老丈真是好眼力。”

    他心中不由一叹,这狐狸老丈未免也太高看自己了一些,玉氏商号是今上的钱袋子,何况府上小姐国色天香,上门求聘的人不是王公贵族,也是达官显贵,哪里轮得到捕快登门。

    然而狐狸老爷松了一口气,用毛爪子擦了下眼泪,终于从幻想中女儿的悲惨命运中回过神,感动的哽咽道:“没有就好,没有就好。”

    它似乎这才想起人形的身份,忙道:“恩公不必妄自菲薄,玉府择婿,从来不拘对方出身如何,且老夫与当家人有旧,恩公拿着信物上门,自然有人前来迎你入府,不会打草惊蛇。”

    冷血心中思忖一会,也不想错过这个绝佳的机会,遂一拱手,道:“那就多谢老丈了。”

    俗话说,钱可通天。

    玉府在江湖、庙堂之上,不似蔡京与傅宗书一党的势力如日中天,也并无诸葛正我在众人心中的赫赫威名,可其人脉颇广,甘州有什么风吹草动,一定瞒不过财富通天的胡员外。

    至于信物是什么……

    狐狸员外摸了下空空如也的小兜兜,认真的思考了一下,这一身的小衣裳都是亡妻亲手所缝,实在是舍不得送人,要不掰一截门牙?

    十七见它一脸认真,颤颤巍巍,生怕老父亲化作人形时缺了半颗门牙,示意道:“爹爹不必为难,女儿有一物可交给恩公,作为信物。”

    她一开口,语声娇柔动人,尾音别有一股缱绻的情意,完全是人类女子的娇媚,冷血不由呼吸一窒,只听声音,眼前的似乎不是一只狐狸,而是一个眸光动人似一泓春水的美人。

    下一秒,这个狐狸美人儿不知从何处取出一方雪白的素帕,伸出一只毛绒绒的爪子,轻轻沾了一点胭脂,在帕子上踩了个爪印出来。

    冷血:“…………”

    一种荒谬又理所当然的情绪在心中升起。

    他沉默的接过手帕,先嗅到一股类似女子身上的香气,看见素白的缎子上绣着一枝初开的桃花,一枚爪印盖在上头,别有几分可爱。

    ——然后,这只狐狸美人儿抬起狭长而妩媚的眸子,欲说还休的看了他一眼,神色一如人类女子一般,轻轻的道:“恩公一定要来。”

    大抵是这场景太过奇妙,冷血心中亦不由生出一股怪异之感,似乎被羽毛搔了一下,落不到实处,顺道:“这是自然,多谢姑娘了。”

    分别之时,皮毛火红的漂亮大狐狸似乎有些不舍,用湿乎乎的鼻尖儿蹭了他一下,很快就消失在草丛之中,反而老狐狸一步三回头。

    它眼含热泪,反复叮嘱道:“恩公,一定要去啊!过了这个村我们在下个店等你,这辈子若看不到你娶玉府小姐为妻,老夫死不瞑目!”

    冷血薄而锋锐的唇动了动,本想说他此行只为公干,并无求亲之意,不过看狐狸老丈一副你不答应我就死给你看的样子,没有开口。

    待他到了甘州城,已是两日之后。

    甘州地处江南鱼之乡,是仅次于汴京的繁华之地,来往之人多着锦衣,一看就不是寻常百姓,或许是玉府招婿的风声在外,一路上遇见不少青年才俊,甚至还有几位王公子弟。

    其中有一位是冷血的旧识,乃是江湖人称“小神捕”的薛邵龙,他出身世家,祖父与父亲同朝为官,秉性忠义,与诸葛神侯颇有交情。

    一见到冷血,他鹰似的眸子倏地亮了,笑出一口大白牙,欢快的一拳锤在冷血肩头,哈哈大笑,叫道:“冷四爷!你怎么也在甘州?”

    “薛大哥!”

    冷血碧绿的眸子亮了起来,心中也有一些激动,上下看了他一眼,奇道:“你这是——?”

    薛邵龙出身于书香门第,平日却最爱行侠仗义,几乎只穿捕快官服,今日却换了一身烈烈红衣,腰上左刀右鞭,看着尤为俊美风流。

    “咳咳,让四爷见笑了。”薛邵龙不太好意思的轻咳一声,道:“为兄这一次来甘州,乃是为了人生大事,自然要穿的花枝招展一些了。”

    冷血一扬眉,坚忍、冷峻的脸上不近人情的神色不见了,目光缓和了些许,取而代之的是一丝了然之意,道:“你也要去玉府求亲。”

    薛邵龙并不否认,反而坦荡的一扬眉。

    他抬起手臂撞了一下冷血的胸口,似乎颇有几分得意,笑道:“俗话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也是人之常情嘛,你不知道,我连夜跑死了三匹马,才能在两天内从并州赶过来。”

    冷血对上他一双狭长、漆黑的鹰目,只见肆意之中的确带有一丝疲惫,连眼角也微微泛红,遂开口道:“那我先祝大哥能得偿所愿。”

    “那就承冷四爷吉言了。”薛邵龙勾着冷血的肩洒脱一笑,眉目俊美之中尤带凶戾,神色宛如死了两页族谱,实则一开口就没个正型。

    他对冷血眨了下眼,笑道:“说起来,是什么风把你也吹到了甘州?莫不是咱们的冷血大捕头竟也动了凡心,想与兄弟做个连襟不成。”

    “…………”冷血显然对他十分了解,面不改色心不跳,连眉毛都不动一下,神色冷峻,目光全然不变,道:“薛大哥说笑了,此处人多眼杂,不是说话的地方,不知可有落脚的去处?”

    薛邵龙嘿然一笑,道:“冷兄弟,这你可就问对人了,来来来,为兄今日带你去走后门。”

    半个时辰之后,他带着冷血出现在了玉府的大门口,两个人一齐抬头,看向了头顶铁画银钩、御笔亲题的金丝檀匾额——玉府,下方赫然还有一行小字:猫科动物与狗不得入内。

    冷血:“…………”

    他一时无言,并不怎么觉得古怪,伸手摸了下怀中柔软的绢帕,心道:这位胡员外已上了年纪,却如此有童趣,难怪会与狐狸相交。

    二人俱是英俊高大、气势非凡,尤其薛邵龙一身烈烈红衣,金刀银鞭,贵气十足,而冷血目光如电,一看就不是什么寻常江湖人士。

    不多时,就有个门房小跑着出来,对他们一拱手,不卑不亢,客气的道:“二位少年英才不远千里前来,令玉府蓬荜生辉,只是距离招婿还有三日,如今老爷正忙,实在不便待客。”

    薛邵龙递过去一张拜贴,正色道:“劳烦通传一声,就说是岭南薛家的薛霖,此行是受家父所托,看望世伯是否安康,请他拨冗一见。”

    门房送了一口气,笑道:“原来是薛家的小少爷,快请进来,说来玉府与薛家也有十几年的姻亲了,薛小公子来访自然是与旁人不同。”

    薛邵龙一扬眉,开口对冷血解释了一番。

    他出身书香门第,有一位大儒叔父在少年求学之时,与一位名为“红拂”的小姐相识,在学堂谈诗论道,日久生情,高中探花之后,二人便喜结连理,他幼时还随叔父来玉府住过。

    “薛小少爷请稍候,小人命人回禀老爷,这就带您去客房休息,至于您的朋友,恐怕……”

    门房有些为难的看向冷血,斟酌了一番字句,才略带歉意的开口道:“并非小人有意为难于他,只是府上小姐尚未出阁,又正是招婿之时,为了小姐清誉着想,实在不大方便接待。”

    薛邵龙“啧”了一声,才要开口,冷血就伸手制止了他,从怀中取出一物,道:“劳烦你把这个交给胡员外,就说是一位故人托人来访。”

    一股幽幽的香气逸散开来,似是女子身上的体香,并不淡雅,反而有一种糜烂到令人昏昏欲睡的甜腻,勾魂摄魄,让人忍不住沉醉。

    那修长有力的手掌之中,赫然是一方女子的绢帕,其中一角绣着一枝初开的桃花,只不过……似乎是被狗踩了一脚,印着一枚狗爪印。

    薛邵龙一脸纳闷,在他的印象之中,尽管冷四爷长了一张英俊的脸,又爱脸红,可一看就是女人绝缘体,十个美人里要有十一个被他的一身冷气吓跑,怎么会随身带女子的手帕?

    然而更令他意想不到的是,方才还不卑不亢、矜持有礼的门房,态度在一瞬间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令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姑爷!”他搓了搓手,一下子变得笑容满面起来了,热情又亲切的道:“真是对不住,小人有眼无珠,一时间没认出来!姑爷快请进!”

    薛邵龙一头雾水,道:“啊?”

    不是,等一下,不是还没招婿呢吗?

    “…………”

    冷血的脸色也有一丝古怪,甚至是有一些警惕,显然也没想到狐狸的信物这么有用,连未来老丈人还没见到呢,直接就成了“姑爷。”

    见二人神色各异,门房打了个圆场,笑着道:“二位听错了,小人说的是‘贵客’,‘贵客’快请进,我们老爷最念旧情,绝不会忘恩负义。”

    旁人不知,他作为胡员外的心腹之一却早已经知晓,这场招婿还未开始,小姐的夫君人选就已经定下,乃是于她有救命之恩的捕快。

    老爷与几位小姐日前出游之时,由于没带护卫,竟被一伙贼人围困,幸亏被一位路过的英雄所救,为了女子清誉着想,才不曾公开。

    不过冷血没穿朝廷的公服,又接连十几日奔波,一直不曾沐浴,兼之神色冷峻,怎么看都是江湖上的独行侠,实在不像吃公门饭的。

    作者有话要说

    冷血似有所思,修长的手扶在剑身上,薄而锋锐的唇紧紧的抿着,没有立刻做出决定。

    玉府根基深厚,并非寻常商贾人家,姻亲不是世家就是王侯,来往也俱是达官显贵,一旦出身如此,女子的美色亦变成了一种资源。

    他不过是个捕快,朝不保夕,全身上下摸不出二两银子,又与蔡京交恶,这位胡员外只要不是个傻子,就不可能让女儿多看他一眼。

    老狐狸趁热打铁,道:“恩公侠义心肠,又是公门出身,待把其中利害与玉府一说,想必他们定会把恩公奉为上宾,配合您捉拿凶犯。”

    冷血沉吟,道:“老丈是叫我混入玉府?”

    他在江湖上是有几分薄名,可玉府……胡员外有一女儿在宫中为妃,膝下虽无子女,却颇受今上宠爱,连蔡京这奸臣也要给几分薄面。

    这样有权有势的商贾,说一句世家也不为过,不用平乱玦,怕是见不到胡员外,杜枭又一向奸滑,若是大张旗鼓,怕是会打草惊蛇。

    老狐狸摇了摇头,道:“不敢折辱恩公,您有所不知,胡员外与亡妻有一小女,在家中行十七,名唤玉枝,一直养在深闺,如今正到了摽梅之年,其父已有意招婿,恩公或可一试。”

    冷血:“…………”

    他是个办案无情的捕快,少有女子不怕这一身凶名,此前还从未想过男女之情,未成想这一回来甘州缉凶,还能遇上一次狐狸保媒。

    老狐狸见冷血面无表情不说话,心里有点慌,小心翼翼的道:“恩公何故如此迟疑,莫非家中已有娇妻不成?可老夫看你血气方刚,元阳未散,应该还是一个未娶妻的童男子才对。”

    难道是定了婚约?

    那可不行,定了婚约,十七娘的恩情怎么办?难道只能给恩公夫妻俩为奴为婢、当牛做马?一想到这里,狐狸老爷的眼眶又湿润了。

    十七:“…………”

    她忍不住呜咽了一下,狭长的狐狸眼眨了眨,视线停在冷血挺拔的身躯上,毛绒绒的尾巴摇了摇,似乎已经嗅到了元阳诱人的气息。

    他本就肤如冷玉,气势如同淬火的剑锋一般,甚至更为锐利,衬得整个人冷峻而挺拔。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洁身自好、冷峻悍然的年轻男人,他的身体是狐狸精最好的灵丹妙药,但是淳朴的老父亲啊,这是可以说的吗?

    冷血也沉默了一下,似乎有些尴尬,耳尖浮上一抹薄红,镇定道:“老丈真是好眼力。”

    他心中不由一叹,这狐狸老丈未免也太高看自己了一些,玉氏商号是今上的钱袋子,何况府上小姐国色天香,上门求聘的人不是王公贵族,也是达官显贵,哪里轮得到捕快登门。

    然而狐狸老爷松了一口气,用毛爪子擦了下眼泪,终于从幻想中女儿的悲惨命运中回过神,感动的哽咽道:“没有就好,没有就好。”

    它似乎这才想起人形的身份,忙道:“恩公不必妄自菲薄,玉府择婿,从来不拘对方出身如何,且老夫与当家人有旧,恩公拿着信物上门,自然有人前来迎你入府,不会打草惊蛇。”

    冷血心中思忖一会,也不想错过这个绝佳的机会,遂一拱手,道:“那就多谢老丈了。”

    俗话说,钱可通天。

    玉府在江湖、庙堂之上,不似蔡京与傅宗书一党的势力如日中天,也并无诸葛正我在众人心中的赫赫威名,可其人脉颇广,甘州有什么风吹草动,一定瞒不过财富通天的胡员外。

    至于信物是什么……

    狐狸员外摸了下空空如也的小兜兜,认真的思考了一下,这一身的小衣裳都是亡妻亲手所缝,实在是舍不得送人,要不掰一截门牙?

    十七见它一脸认真,颤颤巍巍,生怕老父亲化作人形时缺了半颗门牙,示意道:“爹爹不必为难,女儿有一物可交给恩公,作为信物。”

    她一开口,语声娇柔动人,尾音别有一股缱绻的情意,完全是人类女子的娇媚,冷血不由呼吸一窒,只听声音,眼前的似乎不是一只狐狸,而是一个眸光动人似一泓春水的美人。

    下一秒,这个狐狸美人儿不知从何处取出一方雪白的素帕,伸出一只毛绒绒的爪子,轻轻沾了一点胭脂,在帕子上踩了个爪印出来。

    冷血:“…………”

    一种荒谬又理所当然的情绪在心中升起。

    他沉默的接过手帕,先嗅到一股类似女子身上的香气,看见素白的缎子上绣着一枝初开的桃花,一枚爪印盖在上头,别有几分可爱。

    ——然后,这只狐狸美人儿抬起狭长而妩媚的眸子,欲说还休的看了他一眼,神色一如人类女子一般,轻轻的道:“恩公一定要来。”

    大抵是这场景太过奇妙,冷血心中亦不由生出一股怪异之感,似乎被羽毛搔了一下,落不到实处,顺道:“这是自然,多谢姑娘了。”

    分别之时,皮毛火红的漂亮大狐狸似乎有些不舍,用湿乎乎的鼻尖儿蹭了他一下,很快就消失在草丛之中,反而老狐狸一步三回头。

    它眼含热泪,反复叮嘱道:“恩公,一定要去啊!过了这个村我们在下个店等你,这辈子若看不到你娶玉府小姐为妻,老夫死不瞑目!”

    冷血薄而锋锐的唇动了动,本想说他此行只为公干,并无求亲之意,不过看狐狸老丈一副你不答应我就死给你看的样子,没有开口。

    待他到了甘州城,已是两日之后。

    甘州地处江南鱼之乡,是仅次于汴京的繁华之地,来往之人多着锦衣,一看就不是寻常百姓,或许是玉府招婿的风声在外,一路上遇见不少青年才俊,甚至还有几位王公子弟。

    其中有一位是冷血的旧识,乃是江湖人称“小神捕”的薛邵龙,他出身世家,祖父与父亲同朝为官,秉性忠义,与诸葛神侯颇有交情。

    一见到冷血,他鹰似的眸子倏地亮了,笑出一口大白牙,欢快的一拳锤在冷血肩头,哈哈大笑,叫道:“冷四爷!你怎么也在甘州?”

    “薛大哥!”

    冷血碧绿的眸子亮了起来,心中也有一些激动,上下看了他一眼,奇道:“你这是——?”

    薛邵龙出身于书香门第,平日却最爱行侠仗义,几乎只穿捕快官服,今日却换了一身烈烈红衣,腰上左刀右鞭,看着尤为俊美风流。

    “咳咳,让四爷见笑了。”薛邵龙不太好意思的轻咳一声,道:“为兄这一次来甘州,乃是为了人生大事,自然要穿的花枝招展一些了。”

    冷血一扬眉,坚忍、冷峻的脸上不近人情的神色不见了,目光缓和了些许,取而代之的是一丝了然之意,道:“你也要去玉府求亲。”

    薛邵龙并不否认,反而坦荡的一扬眉。

    他抬起手臂撞了一下冷血的胸口,似乎颇有几分得意,笑道:“俗话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也是人之常情嘛,你不知道,我连夜跑死了三匹马,才能在两天内从并州赶过来。”

    冷血对上他一双狭长、漆黑的鹰目,只见肆意之中的确带有一丝疲惫,连眼角也微微泛红,遂开口道:“那我先祝大哥能得偿所愿。”

    “那就承冷四爷吉言了。”薛邵龙勾着冷血的肩洒脱一笑,眉目俊美之中尤带凶戾,神色宛如死了两页族谱,实则一开口就没个正型。

    他对冷血眨了下眼,笑道:“说起来,是什么风把你也吹到了甘州?莫不是咱们的冷血大捕头竟也动了凡心,想与兄弟做个连襟不成。”

    “…………”冷血显然对他十分了解,面不改色心不跳,连眉毛都不动一下,神色冷峻,目光全然不变,道:“薛大哥说笑了,此处人多眼杂,不是说话的地方,不知可有落脚的去处?”

    薛邵龙嘿然一笑,道:“冷兄弟,这你可就问对人了,来来来,为兄今日带你去走后门。”

    半个时辰之后,他带着冷血出现在了玉府的大门口,两个人一齐抬头,看向了头顶铁画银钩、御笔亲题的金丝檀匾额——玉府,下方赫然还有一行小字:猫科动物与狗不得入内。

    冷血:“…………”

    他一时无言,并不怎么觉得古怪,伸手摸了下怀中柔软的绢帕,心道:这位胡员外已上了年纪,却如此有童趣,难怪会与狐狸相交。

    二人俱是英俊高大、气势非凡,尤其薛邵龙一身烈烈红衣,金刀银鞭,贵气十足,而冷血目光如电,一看就不是什么寻常江湖人士。

    不多时,就有个门房小跑着出来,对他们一拱手,不卑不亢,客气的道:“二位少年英才不远千里前来,令玉府蓬荜生辉,只是距离招婿还有三日,如今老爷正忙,实在不便待客。”

    薛邵龙递过去一张拜贴,正色道:“劳烦通传一声,就说是岭南薛家的薛霖,此行是受家父所托,看望世伯是否安康,请他拨冗一见。”

    门房送了一口气,笑道:“原来是薛家的小少爷,快请进来,说来玉府与薛家也有十几年的姻亲了,薛小公子来访自然是与旁人不同。”

    薛邵龙一扬眉,开口对冷血解释了一番。

    他出身书香门第,有一位大儒叔父在少年求学之时,与一位名为“红拂”的小姐相识,在学堂谈诗论道,日久生情,高中探花之后,二人便喜结连理,他幼时还随叔父来玉府住过。

    “薛小少爷请稍候,小人命人回禀老爷,这就带您去客房休息,至于您的朋友,恐怕……”

    门房有些为难的看向冷血,斟酌了一番字句,才略带歉意的开口道:“并非小人有意为难于他,只是府上小姐尚未出阁,又正是招婿之时,为了小姐清誉着想,实在不大方便接待。”

    薛邵龙“啧”了一声,才要开口,冷血就伸手制止了他,从怀中取出一物,道:“劳烦你把这个交给胡员外,就说是一位故人托人来访。”

    一股幽幽的香气逸散开来,似是女子身上的体香,并不淡雅,反而有一种糜烂到令人昏昏欲睡的甜腻,勾魂摄魄,让人忍不住沉醉。

    那修长有力的手掌之中,赫然是一方女子的绢帕,其中一角绣着一枝初开的桃花,只不过……似乎是被狗踩了一脚,印着一枚狗爪印。

    薛邵龙一脸纳闷,在他的印象之中,尽管冷四爷长了一张英俊的脸,又爱脸红,可一看就是女人绝缘体,十个美人里要有十一个被他的一身冷气吓跑,怎么会随身带女子的手帕?

    然而更令他意想不到的是,方才还不卑不亢、矜持有礼的门房,态度在一瞬间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令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姑爷!”他搓了搓手,一下子变得笑容满面起来了,热情又亲切的道:“真是对不住,小人有眼无珠,一时间没认出来!姑爷快请进!”

    薛邵龙一头雾水,道:“啊?”

    不是,等一下,不是还没招婿呢吗?

    “…………”

    冷血的脸色也有一丝古怪,甚至是有一些警惕,显然也没想到狐狸的信物这么有用,连未来老丈人还没见到呢,直接就成了“姑爷。”

    见二人神色各异,门房打了个圆场,笑着道:“二位听错了,小人说的是‘贵客’,‘贵客’快请进,我们老爷最念旧情,绝不会忘恩负义。”

    旁人不知,他作为胡员外的心腹之一却早已经知晓,这场招婿还未开始,小姐的夫君人选就已经定下,乃是于她有救命之恩的捕快。

    老爷与几位小姐日前出游之时,由于没带护卫,竟被一伙贼人围困,幸亏被一位路过的英雄所救,为了女子清誉着想,才不曾公开。

    不过冷血没穿朝廷的公服,又接连十几日奔波,一直不曾沐浴,兼之神色冷峻,怎么看都是江湖上的独行侠,实在不像吃公门饭的。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