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星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谋千岁 > 第220章万兽园
    拾月便说起,从那送兔子年礼的一条线上,按着明棠的吩咐,当真找到了人。
    那代笔写“诗写梅花月,茶煎谷雨春”的先生,果真不是自己主动离京的,而是在写了诗句之后的第三日的夜里,被一伙黑衣贼人绑了一家老小,带离了京城。
    明棠手下正写着信,闻言微微一顿。
    她收到兔子年礼的第三日,应当正是她派人去查代笔先生下落的时候——那背后之人,看来也时刻盯着她,只怕她反应过来,是以一见她有异动,便立刻将这代笔的先生带离。
    明棠将手里的信笺放下,只问道:“既然如此,是如何寻到此人消息的?”
    此人如此安排,杀人灭口才是最快的方法,又何必只是将他们带离?
    拾月便说,代笔先生与其家人被带离后,被关在一处茅屋之中。
    而那时候正逢大雪,茅屋被连日的雪压塌,他与家人皆被埋在雪中,冻了一整夜。
    那关押他们的人大抵是觉得一整夜的雪冻,谁也活不了,草草检查了一番便离去了。
    而那代笔先生实际上一直被自己的妻子护在身下,妻子以自己的性命,为他换得了片刻生机。
    他大难不死,迷迷糊糊醒了过来,求生的本能叫他从雪堆中爬出,正好遇见一个大早上到野地里挖野菜的寡妇,将他救下。
    明棠让人一直盯着离京的必经之路,不动声色地打探消息,而那代笔先生修养过来后,又躲躲藏藏地想返回京城,被明棠安排下去的人发觉,于是终于搭上了代笔先生的这条线。
    功夫不负有心人。
    明棠只觉心中松了一口气,问起:“那代笔先生,现下人在何方?”
    拾月一拱手:“知道此人有用,下头的人发现之后便已经秘密将其带到京城,小郎若要见他,随时可安排人进府。”
    明棠点点头:“你做的好,明日带他进府。”
    但她略一思忖,还是改了主意:“不成,潇湘阁之中,还是不能随意进人。你去安排,明日在外头相见。”
    拾月点头应是。
    明棠将手里的几叠信笺收好,叫拾月去将后院那两个小太监带过来。
    那两个小太监眼观鼻鼻观心地来了,虽谁也记得九千岁与这小郎君的关系匪浅,却不敢多问一句。
    明棠的目光落在他们身上,道:“将兜帽摘下来。”
    他二人就毫不迟疑,将头上的兜帽摘下。
    不过这样短的时日未见,不倾面上的伤疤便褪了许多,不再翻起狰狞。不仅如此,他喉头那一条白绫留下的勒痕也消下去许多,不细看几乎看不清楚。
    但他昔日与谢不倾相似的容颜已然被毁去,只能依稀可见谢不倾的眉目轮廓,又因不必在福灵公主面前装模作样,他也不再强撑着谢不倾的气势,如今看来,与谢不倾便大不相同了。
    而他的兄长,面上的伤痕也一样褪去许多,看得出来从前是个极为清俊妖冶的美人模样——明棠看着,甚至觉得有几分面熟,只是一时想不起来了。
    他二人立在书房之中,有几分紧张,却也强撑着不敢失态。
    明棠静静地看了他们好一会儿,忽然对着其兄长开口道:“太后平素里,叫你什么名字?”
    不倾的名,来源于谢不倾,是福灵公主的妄想;
    那明棠便猜测,这位看着甚至有几分面熟的兄长,恐怕也是太后的妄想。
    其兄早就以救不倾为要求,投诚于明棠麾下,遂毫无隐瞒,立即说道:“太后为奴才赐名,单字一个‘信’,平素里便喊奴才信郎。”
    信郎。
    如此亲昵的称呼。
    男女异性,唯有爱侣与夫妻之间,才会称人为郎。
    明棠眼中微微一动:“太后面首几何,皆叫什么名字,如何称呼,又以谁为最得宠?”
    阿信微微躬身:“太后面首无数,紫衣侯观中数不胜数,不过大多皆是失了宠幸之辈,一月也不过一两回面见太后之机,奴才亦不知那些人的名姓。
    而太后宫中,共有受宠面首十六人,皆是太后宫中所有物件儿的随意赐名,有桌椅板凳、杯碗瓶盆等,太后平素里亦是直呼其名,唯独奴才一人得名‘信’字,得一句‘信郎’,亦是奴才最为受宠。”
    明棠又得两个重点。
    信,唯一一个不是随意取名的单字;
    而信郎,最为受宠。
    于是这两个重点,又引出两个新问题。
    其一者,“信”如此单独拎出来做了个名字,又被称为爱侣之间才会称呼的“郎”,是否是因为信字背后意义特殊,如同“不倾”一样?
    其二者,太后在宫中藏了这样多的面首,一瞧便是荒淫纵欲之辈,竟会最宠幸一个太监?
    明棠隐约察觉到不对,好似摸到了关键的窍门。
    而阿信已然在心中想了许多消息,只等明棠再问。
    却不想,明棠却忽然问起:“你们二人,是从金宫万兽园来的?”
    金宫。
    万兽园。
    这几个字从明棠的薄唇之中吐露而出,叫他们二人方才故作平静的面容陡然翻起巨浪。
    “郎君怎会知晓金宫?”
    明棠的指在桌面上一推,推出一枚金宫的玉令。
    那是之前明棠在阿信的身上拿到的玉令。
    阿信看着那一枚玉令,还是有些不敢置信:“郎君就算知道进宫,却怎会对金宫这般了解,竟知道万兽园?”
    明棠便知道,自己想对了。
    金宫万兽园,乃是最为一掷千金的销魂窟。
    不是如同金宫内里的酒池肉林奢靡繁华,而是因为万兽园,专为出得起天价的达官贵人炮制爱“宠”。
    只要一副画像,短则数月,长则数年,便能为金主炮制出天衣无缝的替身,只要出得起钱,甚至能将此人调教得与原主别无二致。
    从容貌到声音,从说话到脾性,几乎一模一样,如同宠物一般听话乖顺,遂得名“万兽园”。
    但这万兽园,比起金宫纸醉金迷的青楼,实则还要更恐怖百倍。
    为了炮制出一个与金主所需别无二致的替身,这要动的手脚、搭进去的人命,简直难以估量。
    要让人与画像一模一样,便要在脸上动刀,割皮削骨,服用各种药物改变身形嗓音,这里头的各色稀奇古怪的药物,哪一项拿出来都叫明棠觉得骇人听闻。
    而就算弄出来了这般一模一样的人,也未必能好好活着,故而为了万无一失,还得多准备几个替身。
    造一个一模一样的替身出来,便是金宫一单天价进账,而这美轮美奂的产物,下头压着的是不知道多少活人的尸骨,所需要的苗子不知凡几。
    故而那些骨头硬不肯屈服的,大多数都被丢进了万兽园做苗子。
    明棠因实在貌美躲过一劫,但她也曾见过从万兽园里送出来的失败品——面上血肉模糊,四肢扭曲断裂,有时候连个人形都没有,只剩下了一滩烂肉。
    不倾能得来这样一副容颜,明棠心中其实早有猜测,如今见他们反应,便知道不倾定是从万兽园出来的,她并不意外。
    明棠想知道的是,阿信是否也是从万兽园之中出来的。
    若他也是从万兽园之中出来的,便能证明他这副容貌也是承袭自旁人,而太后将阿信留在身边,必定是因为这副容颜的原主。
    阿信聪明,能看懂明棠目光之中隐含之意,轻轻地点了点头:“是,奴才也是从万兽园之中出来的。”
    果然。
    太后平素里躲在深宫之中,明棠正需一个她深深的软肋和把柄,从前只觉得无从下手,却不想如今因她的荒淫无道,阴差阳错,将这样一柄尖刀送到自己的手中。33小说网
    她便直接了当地问起:“既然如此,你日日伺候在太后身边,可知道你这副容颜究竟是描摹的谁?”
    阿信摇了摇头:“奴才日日都在宫中,并未与外界之人接触,平素里也只悄悄地躲在太后身侧。
    太后从来不允准奴才到外头去,想是这副容颜牵扯颇深,不让奴才露面,也正是因此。”
    明棠心中也是如此想。
    她刚刚见到阿信的模样,就觉得有几分眼熟,但这种眼熟太淡,恐怕是曾经有过一面之缘,或只是点头之交,想不起来究竟是谁。
    ——但只要能叫明棠觉得眼熟,便必然是一些关键之人。
    讳莫如深,不让人讨论的容貌,牵连着的,便是不准谈起的密辛。
    明棠悄悄在心中记下这一点。
    而阿信心中仍然涌动着惊悚:“郎君怎会知道金宫与万兽园这样紧密的消息?外头这些消息是丝毫不传,奴才有时候也经不住会问起旁人,但旁人对此毫无所知,郎君是如何知晓的?”
    明棠并不答。
    她眼中微微含着些凌厉:“你们二人既欠我一条救命之恩,又在我手下做事,首先一条便应当知道,不准多舌多问,不许胡乱开口。
    我会知晓金宫,自然是有我的消息源头,而万兽园等阴私之事,便更能说明我对金宫了解深刻,至于旁的,自不是你们需要了解的事。
    你们二人皆不是蠢人,也都有些小聪明,只是在我面前,这些小聪明都好好收好了,否则,这条命你们是如何拿回来的,我便能如何给你们拿回去。”
    明棠身上的气势陡然一变。
    她往常都是一副好说话的温软模样,如今这般,竟好似一下子化成凌厉的刀剑。
    “我年纪虽不大,却也不比你们在江湖之中少浸多少年,莫要想着糊弄于我。”
    那两个小太监自然战战兢兢。
    而明棠显然不打算在这件事情上再多费什么口舌。
    她道:“万兽园之中出来的人,自是从小用各种秘药浸泡身子,恢复能力比旁人强上许多,若非如此,你们二人脸上的伤口不可能在这样短的时间之内就能愈合。
    我料想你们二人应当还有半月便能彻底恢复,到时候我将不倾调到另外一女子身侧,你陪伴她重新进宫。”
    阿信的心中只记挂着自己的弟弟,若是说起自己,他恐怕还并不在意,但一听到不倾又要再次进宫,忍不住如同惊弓之鸟一般,差点跳起来:“郎君如此安排,可否让奴才也再次进宫?”
    她无情的眼微微一转,落在前面的阿信身上:“不倾是太监,进宫方便,你可不是。”
    阿信哑然:“郎君怎知……”
    明棠嗤笑一声:“是你们太看轻我,还是当真觉得太后太清心寡欲。”
    “在观中豢养各色面首,宫中又时时刻刻留着人的太后,会要太监伺候?你用什么伺候她?”
    明棠的话,说的半点儿也不含糊。
    太后如此荒淫,留着人这样伺候,会只要一个中看不中用的太监?
    太后欲字当头,看重皮肉痛快,否则不会宠幸刘体——而这阿信能比刘体还受宠,得一“信郎”之称,便绝不可能仅仅是因为这张脸。
    阿信的面上红红白白,最终还是信服极了地叩首相拜:“是奴才蠢笨。”
    明棠便将一沓早就写好的信笺,丢在阿信面前:“你心有傲骨,只觉得自己是因为救命之恩才入我麾下,看轻于我,并非心悦诚服——若当真如此,你便不必再留在我府中,天下之大,自有你之去处。
    但离了我,你想要进宫去报复太后,便是天方夜谭,痴人说梦,你可想好了。”
    不疾不徐的声音,如同重锤一般打在阿信心中。
    “奴才……奴才愿意。”
    他伸手随意打开了其中一沓信笺,却瞧见里头竟是一张皱巴巴的纸。
    那纸张已然泛黄,依稀可见上头重重写下的“去死”。
    旁人恐怕不懂这纸上是何意,可他知晓,这是他进宫当年,被太后第一次压在床榻上折辱“侍寝”之后所写。
    他写过之后,便找了个地方丢了,只怕给自己引来祸患。
    而这样一张小小纸片,如今竟到明棠手中。
    她的谋局,比自己所思深刻太多。
    他蔑视明棠软弱,却不知明棠更看不起他。
    “你如今愿意,我却未必愿意收留你这心有异心之人。我身边只要聪明听话之人,不需要阳奉阴违的废物。”
    明棠哂笑,扬声道:“拾月,带出去吧。”